爱盲论坛

标题: 来看看这条消息。 [打印本页]

作者: 夜空守望者    时间: 2021-5-23 15:54
标题: 来看看这条消息。
  原标题:大连宝马故意冲撞人群致5死系报复社会
  5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通报大连“5·22”轿车撞人逃逸案件有关情况。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称,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肇事者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信心,而产生报复社会行为。5月22日11时47分许,在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一辆黑色轿车在人行横道内撞击行人后逃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4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5名伤者正在医院治疗。
责任编辑:祝加贝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醉卧美人膝    时间: 2021-5-23 15: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桑瑞    时间: 2021-5-23 16:01
标题: 回复楼主夜空守望者
这样的杂种就该一次放五条狼狗咬死吃掉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桑瑞    时间: 2021-5-23 16:02
标题: 回复沙发醉卧美人膝
你说的啥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忘忧隐士]    时间: 2021-5-23 16:06
标题: 回复楼主夜空守望者
这才是明白人干的事儿。而不像某些人没搞清楚就急吼吼的出来战队。他自己亏了钱是他自己的事情,报复社会那就是犯法,受法律制裁理所应该。但这和那什么污蔑袁老的不一样,那个是根本就没给出具体人家说了啥?就一句污蔑英烈被刑拘。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事情,就连这个都没整明白的人就出来乱叫,看来说你们法盲不冤枉你们。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桑瑞    时间: 2021-5-23 16:12
标题: 回复5楼[忘忧隐士]
你可能还不知道,最新施行的英烈保护法规定的,侮辱谩骂英烈按照情节轻重,不知是拘留了,要入刑的,
对于这些屡禁不止的侮辱先烈事件,国家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白弥勒。    时间: 2021-5-23 16:13
标题: 回复6楼桑瑞
所以啊,那个人肯定是触犯了有关的规定,不然警察抓他干嘛?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桑瑞    时间: 2021-5-23 16:13
标题: 回复5楼[忘忧隐士]
你怎么那吗执拗 ,他说了啥,怎么可能在网上吧他的原话说一次,怎么可能,那成什么了,你这也是很牵强的质疑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白弥勒。    时间: 2021-5-23 16:15
标题: 回复沙发醉卧美人膝
别急别急,一会儿说不定就到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苏北第一帅    时间: 2021-5-23 16:15
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在美国的话。又是一场枪击事件。而且要死伤几十号上百号人。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忘忧隐士]    时间: 2021-5-23 16:28
标题: 回复6楼桑瑞
  是的你说的没错。但如果是有证据直接拿出来不行吗?例如我侮辱了袁老,那好我是那句话说错了?是侮辱了袁老的名字还是肖像,还是袁老的荣誉?说出来及可。自然众人悠悠之口字可以堵住就用不着这些法盲来急吼吼的战队了对不对?可你看看那条新闻只是笼统的说侮辱了袁隆平,袁的名字肖像荣誉哪方面被侮辱了?为什么没给出?这是一个法治国家该做的吗?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醉卧美人膝    时间: 2021-5-23 16: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忘忧隐士]    时间: 2021-5-23 16:38
标题: 回复8楼桑瑞
  大概说一下不行吗?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可怕。如果放出来那叫以儆效尤。告诉那些有心想这么博出位的看见没这就是榜样。再有效法者照此办理。同时也可以告诉大伙儿一个边界,你对英烈的评价什么是可以说的什么是不可以说的?有了边界字可以少了很多纷争。
  反倒是这种遮遮掩掩的,寄给执法者带来很大的操作空间,也给某些人嘴里的所谓的境外势力攻击中国找了借口。糖糖的政府机构,居然落了这个空子。实在是让人很失望。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随便看看    时间: 2021-5-23 16:38
标题: 回11楼[忘忧隐士]
别人没有证据也不会诬赖他。没啥可说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随便看看    时间: 2021-5-23 16:39
标题: 回13楼[忘忧隐士]
他们对你也很失望。吃他们的住他们的用他们还在这里瞎逼逼。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忘忧隐士]    时间: 2021-5-23 16:40
标题: 回复12楼醉卧美人膝
看看法盲的嘴脸暴露的多充分。就这幅样子还有脸跟这儿叫唤。是你不懂法在这里胡搅蛮缠?还是你自己丢人不觉得害臊捏?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忘忧隐士]    时间: 2021-5-23 16:45
标题: 回复14楼随便看看
  说到底这点最可怕的是将来如果有人可能只是无心说了某一句关于某英烈的话,如我的某位亲人和这位劣势认识,这位的经历 和官方的说法不一样。其实并无所谓价值判断之意,但就因此就很可能被警察给找去。这才是其可怕之处。儿理由就是模糊的你污蔑英烈。这才是那个什么弥勒、和醉卧美人膝之图不懂的。说他们是法盲其实都是抬举这些人了。更可能的是这种人的无知。以及他们对不同观点的疯狗式的嚎叫。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桑瑞    时间: 2021-5-23 16:50
标题: 回复17楼[忘忧隐士]
当然不能随便说了,谩骂侮辱这可不是你所谓的随便说一句什么话,你咋这样执拗啊,如果你真的说了,警察吧你请走,也正常,你真的好偏执啊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铁血丹心    时间: 2021-5-23 17:11
所以说责任在于人心嘛,并不是法治。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铁血丹心    时间: 2021-5-23 17:13
还不是因为人们丢弃了信仰。对传统的信仰。也就是鲁迅批判的传统文化。所以说罪魁祸首还是鲁迅。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桑瑞    时间: 2021-5-23 17:23
标题: 回复20楼铁血丹心
不用说了,鲁迅是个极度虚伪的人,他不是英烈,我说他虚伪应该没事,哈哈哈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倾听娱乐空间    时间: 2021-5-23 21:39
只要管好自己那张破嘴,什么事儿都没有,乱说侮辱人家,尤其是在当下这个时间人家刚去世,我觉得此人拘留的一点都不亏。

来自:掌上乐园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1-5-23 22:44
有些人需要先查字典了解一下什么是侮辱,如果侮辱性言语必须向你公开才叫司法透明,那强尖要定罪是不是也要公开犯罪过程录像?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1-5-23 22:53
说别人法盲之前先反省下自己懂多少,不是什么都可以公开的,你要是检察院法院人员或律师还行,可以调阅卷宗查看证据,就一屁民凭什么要把对别人侮辱性的内容公开给你看?天津那个发出来是骂人,官方公开出来,还是那句话就不是骂人了?就对受害者没影响了?什么边界问题更不用你去操心,别人认罪了,真要是像你说的那样是误会,他可以找律师,没人剥夺他应有的权利,这点小事也不值得行讯逼共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红火炭    时间: 2021-5-23 23:00
标题: 回23楼银色宇宙
那按照上面的人所说。说到强奸。怎么叫强奸?强奸是什么内容?具体该怎么做?嘿嘿。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21-5-23 23:45
我还是那句话,关于某某人侮辱袁隆平先生的一些说法,我还是不知道。不知道,各位大神,怎么知道这个情节的严重性的,有可能我这边的信息比较闭塞。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大神还知道情节的严重性拿强奸来当比喻。我对袁隆平先生是非常敬佩的,他不只是对中国贡献很大,对很多落后的国家,特别是那些吃不饱饭的国家帮助特别大。比那些恶心的网红不知道好多少倍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IOS版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21-5-23 23:49
对于我来说什么都没听到的情况下。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我是不会随便下结论的。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IOS版
作者: 铁血丹心    时间: 2021-5-24 09:22
标题: 回26楼星星之火
可能有私仇,说你是侮辱就是侮辱呗
作者: 铁血丹心    时间: 2021-5-24 09:24
标题: 回26楼星星之火
我大伯就说过某人坏话,结果某人当了村委,结果我大伯在外躲了好几年才回村
作者: 铁血丹心    时间: 2021-5-24 09:28
标题: 回29楼铁血丹心
当然某人可以随便找个罪名,不是说是侮辱他本人,可以说侮辱英雄什么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所以平时不光是管好嘴,少得罪人,多念佛,不要把世界看得太美好,幸福永远是短暂的
作者: 蓝色心情    时间: 2021-5-24 09:31
我就像说在大天朝冤假错案也是非常多的。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背后的阳光    时间: 2021-5-24 13:20
标题: 回复11楼[忘忧隐士]
如果把他说的话公开,那不就等于官方帮她扩散了么,怎么可能公开呢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5-25 14:16
5月22日,大连一黑色轿车在人行横道内撞击行人后逃逸,造成5人死亡。根据当地通报,肇事者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健康时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前,刘某是当地一家理发店的“设计总监”,而这家理发店不久前倒闭。
对于网传的刘某是大连一家名为“铭造型”理发店的设计总监。5月24日,记者联系到“铭造型”的一位前员工证实了该消息,刘某确实是“铭造型”理发店的设计总监,在店里的名字叫“KING”。
事发后,该员工及刘某之前的同事根据公布的犯罪嫌疑人照片,认出了刘某就是他们之前在“铭造型”的同事。
在该店的公众号还有关于刘某的介绍,其2013年加入这家名为“铭造型”的理发店,2007年还曾赴英国学习。其前同事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刘某系吉林人,未婚,平时无不良嗜好,事情发生后,她和其他“铭造型”的前同事都感到很震惊和惋惜。
记者通过了解到,“铭造型”在大连有四个分店,约在两个月前左右陷入破产风波而闭店。微博上,有当地多位网友投诉该店突然倒闭,很多店里的会员都不知情,无法追回会员卡的余额。为此,还有该店的会员自发建立了维权群。
其前同事透露,刘某参与的投资活动疑似是与“铭造型”店的老板一同进行的,微博上也有网友表示,该投资大概率是“大概率是理发店之前搞的跨行业投资”。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5-27 09:05
据大连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5月26日,大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大连“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此前通报,5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大连“5·22”案件有关情况。
2021年5月22日,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发生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89年出生,理发师)驾驶辽B63NE6黑色轿车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劳动公园北门人行过道斑马线处,将多名行人撞倒后,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会处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随后弃车逃逸。13时许,刘某被警方抓获。
截至目前,该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4人当场死亡,3人被120送医抢救,1人抢救无效死亡,后有3人自行到医院治疗,现伤者情况稳定,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5·22”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固定证据等工作,现查明案件事实如下: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11时40分许,刘某驾车沿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
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5-30 09:15
严厉谴责行凶,并为南京警方通报之快点赞
我们期待权威信息不断一次次跑赢,并最终带来根本性的改观。
大约星期天零点37分,南京警方的通报出来了。而网传的南京市区发生恶性伤人事件是大约不到两小时之前才在网上传播开来的,而警方在通报中说,南京110接到报警是头天晚上的21点45分。我们在对这起事件的发生深感愤慨的同时,也要为南京警方初步处置突发事件之快,以及向外界通报此事之迅速由衷点赞。
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因感情纠纷行凶,其本人和其前妻,还有其他六名受伤群众已送医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大千世界,总会有各种不如意,但是将恩怨转化为严重行凶,尤其是将个人恩怨宣泄成对他人无差别的行凶,这是人神共愤的罪恶。虽然尚不清楚此案的具体发生情形,但事件造成多名群众受伤,这是决不可接受的犯罪,受害面的扩大化尤其不能接受。
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了几起针对无辜群众的行凶伤害事件,公众谴责肇事者和要求严厉惩罚他们的态度高度统一,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充满正义感,那些可能撕裂公众对这种大是大非态度的蛊惑性论调受到了有力治理和压制。我们的舆论场就应当是这样价值观明确并且不揉沙子的。
南京警方这一次的反应速度之快,可谓给各地做出了表率。这样的突发事件总是能带来强注意力,官方的权威信息来得越及时,公众的讨论就越容易有主心骨和方向感,极端消极乃至别有用心的声音就越难带节奏。可以说,每一次出极端突发事件,都是权威信息与“小道消息”赛跑的时候。我们期待权威信息不断一次次跑赢,并最终带来根本性的改观。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欢迎光临 爱盲论坛 (http://amhl.vip/)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