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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鑫募捐,我喊一声报恩,你敢答应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01:26
标题: 刘鑫募捐,我喊一声报恩,你敢答应吗?
敢给刘鑫捐款,等她“报答”的那七百人,
我敬你们是“真的猛士”。
说件挺奇葩的事儿。
几天前,江歌案在国内的诉讼 迎来终审判决。法院驳回案件主角之一刘鑫的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刘鑫需要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
70 万元,其中包括
20万精神损害赔偿。
而在判决下来之后,刘鑫立马搞了个“大新闻”——她写了 篇长文发到网上,公开向网友“募捐
”,来筹措这70万补偿款。
标题叫《刘鑫最后的话》……
有很多一直关注此事、并支持江母的网友看到这事儿以后不断私信我,说“小西你能不能再写写,这
x 怎么这么不要脸?关键是,怎么还有多人打赏?”
是的,截止微博将该文删除,并将刘鑫永久禁言为止,她当天就获得了700多人次,总计两万多的打赏。
其实,我看了她这篇题为《刘鑫最后的话》的文章之后,第一感觉倒不是愤怒,而是感觉,
六年了,无论是道德水平、还是网络公关水平,我看不出刘鑫有啥长进。
你看这篇文章里,不顾法院的判决,再次指责江歌母亲“网暴”她是为了“炒红”自己、并暗戳戳的暗示江歌曾私下里与凶手陈世峰联系,所以陈世峰本就是冲着江歌来的。这些观点咱就不说了,虽然江母和法院做了驳斥,但她有主张的自由么。最让我感叹的,还是文章中这样一句话,刘鑫说:“
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
我觉得,眼下全中国,如果非要找一个最该慎言“报答”二字的人,那非刘鑫莫属。
因为,至少在公众眼中,她的“报答信誉”已经破产了。
六年前,面对在困难时曾经帮助过她、受到前男友威胁时愿意挺身而出保护她的好友江歌,刘鑫的“报答”是把对方锁在门外,替自己挡刀。
而案发后,刘鑫一度在媒体镜头前痛哭流涕的向江母道歉,并表示愿意像女儿一样“孝敬”江母、用一生请求她的原谅,以“报答”江歌的救命之恩。
但六年来,不论江母是怎样对她的,刘鑫对江母的“报答”是在网上跟这个丧女的母亲硬刚。
哦,对了,还有,“阿姨,血馄饨好吃么?”
我们仍未知道,那天发这条丧天良信息的,到底是人是鬼。
你看,这就刘鑫的“报恩”方式。
感觉,刘鑫的“鑫之报恩”杀伤力已经直追伏地魔老师的“阿瓦达索命”了——触之即死,惹不起,惹不起。刘长老,您快收了神通吧!
我估计江母跟她打了半天官司,想传达的也有这层意思—— 我不要你“报答”,我就要你赔偿!跟你打交道,咱就说钱的事儿,千万别往什么“日后报答”上扯,怕了。
但在这种情况下,刘鑫居然还敢在“募捐”时跟网友说“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这个自信的程度,现实中已经找不到可比拟的对象了,文学作品中,也就《三国演义》里的吕布同志可堪一比。
你看那吕布先认丁原当义父,结果杀了丁原,后又认董卓当干爹,又杀了董卓。按说也是“报恩信誉度”清零的家伙,祖安老哥张飞亲自授名“三姓家奴”的人。可下邳被捉,被绑到曹操面前时,吕布还在那儿自信的嚎呢!“缚太急,乞缓之”,“公为大将,布副之,天下不难定也
!”
倒是手下陈宫、张辽什么的都劝他:老大,就别挣扎了,死则死耳! 您这些年混了个啥道德形象,自己心里没点
x数么?
可吕布似乎真的没x 数,到这个份上,他依然想靠施展“认爹大法”苟且偷生……
这就让人不得不感叹了,这世上怎么总是那些报恩信誉已经破产的人,总把报答挂在嘴边,那么自信。
其实。在《三国演义》里,写吕布白门楼殒命这一段,对小说要烘托的主角刘备的伟光正形象是有极大损害的——甭管吕布怎么对不起丁原和董卓,在刘备这儿,他还算够义气,刘备干嘛在曹操面前上眼药,非要让吕布死?“大耳贼,不记辕门射戟时耶?”
可罗贯中为什么还是要坚持把这一段写上呢?
这是因为他知道, 对于吕布这样一个道德信誉已经破产的人,不安排一场罪有应得的道德审判,传统中国读者是不能买账的。
是的,三国是一个道德沦丧、信义无存的乱世,可是越是在这种道德失序的时刻,正常人越期望看到恩将仇报、信誉破产的人得到他们应得的惩罚,这样原本已经岌岌可危的道德体系才可以得到一点点维护。
越是在道德的乱世,人们越希望看到的是桃园结义、三顾茅庐,而不是吕式认爹。
所以吕布必须死,所以刘鑫必须罚。
一年前此案初审审结的时候,我曾经写过《 就算江歌案是“道德审判”吧,那又如何?
》一文,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六年来,舆论对刘鑫进行的,也许是一次“道德审判”,但这种道德审判难道不应该么?如果这样的审判都不进行,如果“鑫之报答”被合理化,届时人们将不再相信“报答”这个词。我们自己将来遇到困难时,还怎么向身边的朋友或陌生人求助,并明示或暗示他们“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呢?
写“最后的话”向其同情者募捐的刘鑫自己,估计都会不答应。
所以道德审判刘鑫,恰恰是向网友募捐的刘鑫自己的诉求,逻辑闭环了这不是?
然而,内部逻辑自相矛盾的刘鑫“募捐”文,获得了700多人次的打赏。
看到有篇文章,叫《江歌去世六年,刘鑫日入两万 》,标题似乎起的有点以偏概全(毕竟刘鑫不是天天都能得这么多打赏),但对比出来的荒诞感确实是真实的——时至今日,怎么有这么多人还肯信任、打赏这个已经报恩信誉破产的刘鑫呢?
这也太魔幻了。
想象一下,吕布被绑上了白门楼,自己还没开腔嚎呢,就看见楼上七百多个曹操齐刷刷俯身下拜:“操飘零半生,未逢良将,今幸得将军,君若不弃,操愿收为义子”……
不可能吧?小说里,吕布两次反水之后,天下诸侯都不敢给他当爹了。
可现实中,目睹了刘鑫的两次“报恩”,却还有这么多人上赶着被刘鑫“一笔一笔记下”,等着她来日“一定报答”……
这报答,她敢说,你敢接么?
这么魔幻场景,需要一个完美的解释。
下面,我们来试着解释一下: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发自内心的依然愿意支持刘鑫。
其实刘鑫与江歌母女之间的纠葛本质,用一句话可以扯清:无论对江歌还是江母,刘鑫可能确实想过要“报答”,只是这种“报答”在刘鑫心中的心理价位非常之低——
江歌跟她之间有“绝世友情”,但当江歌替她死了,她对江歌的报答禁止于“不要干扰我的正常生活”,换而言之,你死你的,我还要岁月静好,否则我就“停止协助警方调查”。
而对于江母,我愿意相信,刘鑫可能确实想过“道歉”、“孝顺”、“给她做女儿”,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江母必须接受,我“孝顺”了你,你也必须原谅我、对我好。否则我就“阿姨,血馄饨好吃么。”
换而言之,刘鑫这种人很精明,她们对自己和他人之间的每一段关系,都做了生意般的估价,
只有当这段关系中能够维持“低买高卖”,自己能够从这段关系中维持正向收益时,她才愿意精明的好好维护这段关系。
六年前她住去江歌的房间时,打的应该是这个算盘,六年后,官司败诉,她还在打这算盘——江歌搭上一条命,她愿意“心怀感激”,但要赔给江母七十万,这太多了,能从网上“募捐”,她绝不自己掏钱,因为她觉得这样自己太亏了。
以生意的眼光去经营自己与他人关系,只能赚不能亏。这种交友观对不对呢?
很难说完全错。
请大家扪心自问一下,你在与他人交往、维持一段关系时,会不会也会做这种计算呢?
多数情况下,会的。
对朋友、对恋人、对亲人,我们真正愿意无限度付出、不计回报的关系其实很少。
人性偏私,在多数人际关系中,人都是会做“收支衡量”的,欠了人情债要还,被欠了人情债就想讨,我们可能没有刘鑫算的那么吝啬,但这个账是一定会算的。
而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害怕自己像刘鑫对江歌那样,突然欠下一笔大大的、需要用一辈子来偿还的人情债。更不愿意碰上江母那样一定要跟你死磕到底、不依不饶的“讨债人”,这是网上很多人“同情”刘鑫的心理基础。
因为,背债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是人情债。所以很多人在那种境遇下会想像刘鑫那样赖掉这笔“人情债”,甚至找个理由,争辩说,说这债我压根就没欠。
所以刘鑫争辩说:“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刘鑫’。”——这话 也有道理,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债多还不起,而想逃避的老赖一样。
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刘鑫,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老赖,并不等同于说债多了赖账就是合理合法的。
我们不妨做个对比——假如一个土豪做生意失败了,欠下了一笔巨款,在网上募捐,社会总体舆论一定对他嗤之以鼻,大家会问他:“你早干什么去了?买卖做不起你就别做啊!”
其实对刘鑫也是一样的,她背负江歌对她巨额“人情债”、无力偿还并因此遭遇网络长年口诛笔伐的窘境确实让人同情。但我们同样需要问上一句:“你早干什么去了?人情债欠不起你就别欠啊?
” 不要无家可归时在日本不合法的住到江歌的住所去,不要自己遭受前男友威胁时向江歌求助还不许她报警,不要在回家时候,明知后方有危险还先跑进家门。
当初不要欠这些人情债,如今你不就不用还了么?
甚至我大胆猜测一下,如果当初哪怕案发以后,刘鑫对江母的态度能好一点,不扯什么华而不实的“给您当女儿”“一定孝顺您”,而是肯主动真金白银的拿出一笔钱来赔偿江母。事情也未必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至少法院判赔江母那
20 万的精神损失费,完全是刘鑫自己这六年的骚操作搞出来的。
所以刘鑫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怪谁呢?只能怪她自己。是她自己非要“精明”的去做人情生意,却又经营不善,欠债难还。
其实,我觉得,法院终审判赔,对刘鑫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70 万虽然多,却把她与江歌母女之间那难以算清的“人情债”一次性折现了。以后无论刘鑫感不感激江歌、还要不要给江母“做女儿”。至少在法律上,双方两清了。刘鑫如果老老实实自己赔了这笔钱,江母若再在网上掀起什么对她的声讨,那就是对方理亏了。
赔70万,能买个后半生的清净,难道不应该开心才对么?
可是刘鑫显然不这样想的,她非要写“最后的话”卖惨,还要跟支持她的网友“募捐”这笔钱,并许诺什么“大恩大德,今后一定报答”。
真的,我看到这话,就替她犯愁:她这是想借新的“人情债”去还旧的人情债,借更多人的“大恩大德”,去还江歌对她的救命之恩和赖账造成的违约金。
且不说什么良心不良心,友情不友情。六年了啊! 一场命案,六年折腾,怎么就没让这个人明白,这世上最不能欠的“人情债”,最应该谨慎说出的,就是“报答”两字呢?
还是说,在今天不知改了什么名的刘鑫的心中,依然想做低买高卖的人情生意,她许诺的所谓“报答”,依然只有她对江歌那样的,吝啬的一点点?
涌泉之恩,以滴水相报。你敢催债,我就跟你撕到底。
这样的人情债“报答”原则,请问谁敢接受?
虽然我反对微博动辄给人禁言,但我觉得叫停这个闹剧是应该的,无论对刘鑫和打赏她的人来说,这都是及时止损。
而已经给刘鑫捐款,获得她“报答”许诺的那七百多人可要小心了——
你们将获得的哪里是“鑫之报恩”啊?这分明就是“吕奉先认父”,是“阿瓦达索命”。
这就是我眼中的刘鑫“募捐”——我喊一声“报恩”,你敢答应么?
还真有人答应,还一下子就有七百多人
……
吵了六年了,也不想再说什么,我只敬你们是真的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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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林    时间: 2023-1-9 02:52
之前的时候,江哥他妈妈不是还被人网爆过吗?因为有很多人都支持刘鑫,很早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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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mnp    时间: 2023-1-9 07:58
说难听一点,我自己本身也是道德败坏,我也没那个资格去评价这事。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09:53
回复 3楼 frmnp
你也给她捐钱了。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作者: 无争    时间: 2023-1-9 09:58
算了,这种人还是别报恩了,容易要了恩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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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10:15
1990年,英国作家劳伦斯·里斯想要制作一部关于纳粹德国宣传部长保罗·约瑟夫·戈培尔的电影,为此他访问了威尔弗雷德·冯·奥芬,奥芬是戈培尔的专属秘书,头脑聪明,通情达理而优雅,极富魅力,里斯问奥芬:“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您在第三帝国的经历,您会选哪个词?”里斯原以为他会纳粹犯下的罪行做出反省,随后他听到奥芬说:“这个嘛,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我在第三帝国的经历,我会说——天堂”。
上面的斜体字陈述内容来自劳伦斯·里斯所著的《奥斯维辛:一部历史》作者自序的第二页,我举这个例子是想重复我的一个观点:这世上确实有些人全无良心。
我多次说过我的一个群友王咸力,面对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他轻描淡写地说人不能吃太干净的食物,否则不利于增强抵抗力,另一个群友老徐看到那些食物中毒的学生家长聚集在校门口讨要说法,他说警察没有对这些家长出手,这已经是很大的仁慈了……
像这样的人,你跟他讲道理,讲人类的基本做人之道,有用吗?要想让他学会做人,只能是他的孩子有一天也遭遇那些类似的事情,否则他不可能去体会别人的痛苦。
其实我并不苛求“感同身受”这件事,我只希望像老徐和王咸力这样的人能对社会,对民众多一点点发自同类的同情就行了,甚至你可以不同情,但不要落井下石行不行?
今天还见到一个视频:一个阳了之后很难受的女子,要求滴滴师傅将她放在人多的地方,好让她去多感染一些人,因为她自己难受,所以别人也别想好过,师傅很吃惊,说你咋能这样?别人家里也有老人孩子呐!那女子说,你要是不按我说的办我就投诉你!最后师傅要拉她去派出所,这才把那女子吓住,但那女子下车后会不会又去人多的地方?如下。
image1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不上视频了,只截取重要对话内容给大家看看,白色字体为女乘客所说,黄色字体为司机师傅所说,谁想看原视频的可以加下方二维码索取,免费赠送。
上面说了这么多不堪入目的人,其实相比今天文章的主角刘某鑫(为了避免引起纷争这样写,你们也该知道我说的是谁),以上那些人还算是好的,刘某鑫令人发指的地方不仅仅是忘恩负义,更有恩将仇报,直至对救命恩人的母亲屡屡进行毫无人性的残忍伤害。
为了叙述清晰,我们再稍微回顾一下江歌案中刘某鑫的做法。
导致江歌被害的直接原因是刘某鑫把江歌关在门外,所以刘某鑫在江歌惨死这件事上,我个人认为她比陈世峰的罪责不相上下——首先事情是因她而起,其次陈世峰要找的是她,而她用来逃避陈世峰的房子,也是刘某鑫因为同情她而允许她搬进来的合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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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杀害江歌的凶犯陈世峰在东京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日本保留有死刑,但除非是伴随有诱拐、抢劫、强奸、骗保等其他恶性情节的命案,或者被告人有包括杀人、强奸等重案前科,否则一般情况下只有杀害多于一人的案犯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处以死刑,这也是多数国人对陈世峰仅仅只判了20年的不满和不解之处。
是刘某鑫把江歌推到了死亡之地,陈世峰则采取了具体的杀人行为,江歌成了这对儿反目恋人之间情绪冲突的牺牲品,而她的死因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善良。
按照日本的法律,刘某鑫是无罪的,按照中国的法律,似乎也找不到刘某鑫的直接错误,而且平心而论,处在那种危急时刻,自保确实也是人的第一本能,所以一定程度上社会公众理解也宽容了刘某鑫的做法,但是此后披露的一些细节,则显示了刘某鑫存在为了自身安全而故意置江歌于险境的做法。
细节一、2016年11月2日陈世峰上门纠缠,江歌提议报警,但刘某鑫以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江歌帮助自己解围,江歌劝离陈世峰后,陈给刘发了恐吓短信声称要“不顾一切”,收到短信的刘某鑫害怕,请求江歌跟自己一起返回公寓,但这期间并未将陈世峰的恐吓纠缠情况告诉江歌,这意味着刘某鑫向江歌隐瞒了潜在的生命危险。
细节二、刘某鑫在接受《局面》采访时说自己没有反锁房门,但是根据日本警方提供的刘某鑫报警录音开头清楚地录下了刘用汉语说的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2017年12月12日《凤凰网·江歌案日本庭第二日文字实录》相关链接: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84281218997430&sudaref=zh.wikipedia.org)
根据庭审记录我们可知,陈世峰作案用的刀子是从东京板桥区大东文化大学院生研究室偷的,并非像媒体上说的那样是刘某鑫从门缝里递给江歌,让江歌用来自卫的,试想一下,当时刘某鑫吓成那个样子,会开门吗?而且她一开门,陈世峰不就能趁机进入室内了吗?
细节三、自从江歌遇害,刘某鑫先是不回复江秋莲的微信信息,接着毁约出席江歌葬礼的承诺,继而在江秋莲到达日本后又继续毁约不与其见面,一直到到此后2017年的8月,江歌遇害240多天后才在《澎湃新闻》和《新京报》的协调下和江妈妈见面。
细节四、刘某鑫指挥自己的粉丝团队“冷眼萌叔”等人给江歌妈妈邮寄血鸽子、鸭脖等物件(江歌小名“小鸽子”,鸭脖则指江歌被割喉而死,具体详见微信公众号“江歌妈妈”2018年11月3日00:34的公号文),而她在自己的微博里则声称“锁门怎么了?门不就是用来锁的吗?”、“钱我是一分钱也不会赔,要钱没有,要命更不会给”,并在最后宣称“我宁愿从不认识江歌!”以下是刘某鑫的几条微博截图。
因为刘某鑫拒绝和江秋莲见面,江秋莲将刘某鑫个人信息上传网络逼刘某鑫出面,此举激怒了刘某鑫母亲,刘母居然说:你孩子死是因为她命短,不是为我孩子挡刀!
这一对儿母女,是怎么活到今天的?而且活得很好,新浪网有篇报道是:江歌遇害1143天后,刘某鑫却成网红“刘暖曦”……
该刘坐拥32万粉丝和好几万打赏,没事儿就指挥团队给江妈妈发送刺激和侮辱的信息,说江歌只是死了,又没有去当鸡,何必这么想不开?
2019年12月22日,新浪微博以刘暖曦消费并攻击江歌家属为由,将刘暖曦账号封禁,截止今天,包括刘某鑫用来募捐的两个号,也已经都被微博封禁。
还有很多细节就不一一罗列了,仅仅从这几个细节就可以看出刘某鑫没有对江歌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我不知道这是否算间接促成谋杀条件?而江歌死后,刘某鑫不仅毫无悔意,而且拒不承认江歌对自己的帮助,并攻击、伤害一位失去挚爱的单亲母亲——这不是丧尽天良的问题了,而是集人间之大丑大恶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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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甚至可以原谅刘某鑫反锁房门,但在这之后所做的一切,那些对江妈妈的伤害和侮辱,都让她所做过的事情显得那么不可饶恕。
如果刘某鑫哪天遭遇不测,我相信将是点赞最高的事件之一。
我已经很长时间不用脏话骂人了,但是今天忍不住想说一句:刘某鑫,你这个杂种B子!
城阳区法院在宣判书里褒奖了江歌的行为,同时对刘某鑫提出了严厉谴责,如下:
被告人刘某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如果说彭宇案是对社会道德的戕害,那么本次对刘鑫的宣判也许可以视为是一次对社会道义的打捞,也体现着法律的价值选择。
如果江妈妈赢了,或许我们自己还有勇气做江歌;如果江妈妈输了,那我们一定会教育自己的孩子宁肯做刘某鑫这样的人渣也不能做江歌那样善良的人。
整个案件里,人们对刘某鑫的讨伐要远远超过对陈世峰的讨伐,这一点我不意外,意外的是刘某鑫这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赞同她、粉她,为她卖命,甘当她的打手?这简直不是价值消解和崩塌的事情了,而是已经建立起来一种反人性的价值意识。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我在朋友圈看到有人为刘某鑫一次性捐款5000元,我真的想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想的?鼓励这种牺牲朋友、伤害朋友家人的人,你是希望你的孩子也结交这样的朋友吗?
2022年12月30日,法院判决刘某鑫赔偿江歌妈妈70万之后,该刘居然腆着逼脸在网上募捐,并声称会偿还网友的恩情,然后也真的就有人给她捐钱,截止她封号为止,共收到700多笔捐款,两万多元,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操作更是让人瞠目结舌的画面:用募捐筹集法院判罚的赔偿金,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判决的目的是让你刘某鑫承担责任和后果,你转嫁给网友,那法律惩罚你的目的是不是就被架空了?
上图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民0214民初9592号民事判决书部份内容,截图来自江歌妈妈公众号
上三图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02民终1497号终审判决,截图来自江歌妈妈的公众号
刘某鑫一边在微博上说:“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我受过教育的人,没有理由放弃尊严”,一边发微博请网友为她捐款用来偿还赔偿责任,这么厚颜无耻的公然出尔反尔,这番操作已经够让人目瞪口呆,但居然真的就有人给她捐款!!!
她说会偿还你们的恩情,我看你们这些傻逼是不是忘了她是怎样偿还江歌的救命之恩的?
刘某鑫的这一行为触及了公众的底限,也让很多媒体难以容忍,包括“中国警方在线”、“中国新闻网”、“半月谈”、“参考消息”、“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等媒体都转发、报道了刘某鑫被封号的事情,并批评刘某鑫的做法。
但是对刘某鑫的讨论,我觉得才刚刚开始:该刘这种人和她的所作所为,让人们怀疑善良的意义何在,做好事的价值何在?刘某鑫这种B子人渣的做法,极大地破坏了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限,让我们没办法教育孩子安心交朋友,真诚待人,让我们对人性之善更少了一份信心,对人性之恶更平添了许多恐慌。
如果热心助人的人白白枉死,恩将仇报的人吃香喝辣,那他妈的这个世界到底是谁的世界?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我们必须坚守和保留的?
法律要做的不就是弘扬正气,唤醒良知吗?进入2023年的第一个好消息就是青岛中院那四个字:“维持原判”!
结语
这世上有些人终其一生只做了一件好事,那就是他(她)死了,真希望这样的人能早点儿做个好人,越早越好。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作者: 王凯旋    时间: 2023-1-9 10:29
这种事我不会捐,但也不会对此人口株体罚;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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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12:35
标题: 回复5楼无争
要不怎么说这些人都是猛士呢。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分享阳光    时间: 2023-1-9 12:57
标题: 回地板空谷幽兰
主要不怕被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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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13:04
标题: 回复9楼分享阳光
都是勇士,悍不畏死。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蓝色心情    时间: 2023-1-9 13:12
标题: 回复楼主空谷幽兰
我真的不理解给刘忻捐款的那些人是怎么想的。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难道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吗。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13:16
标题: 回复11楼蓝色心情
也只能祝福他们不要遇到刘鑫那样的朋友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花开彼岸天    时间: 2023-1-9 13:46
本帖最后由 花开彼岸天 于 2023-1-9 13:53 编辑

好人成佛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而坏人只要放下屠刀就可以了。

一句人家都道歉了,你们还要怎么样?个人觉得坏人就是抓住了大众的这个心里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倒数第一    时间: 2023-1-9 13:56
回复 11楼 蓝色心情
我从来没有关注过这个话题,是不是他长得比较漂亮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作者: 蓝色心情    时间: 2023-1-9 14:46
标题: 回复14楼倒数第一
你可以详细关注一下。不了解具体内容。你无法感同身受。怎么说呢。刘忻就是忘恩负义的经典示范。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分享阳光    时间: 2023-1-9 14:58
标题: 回14楼倒数第一
主要他是个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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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分享阳光    时间: 2023-1-9 15:06
对,改了就好了,杀人了只要改过自新就行了。那还要法律干嘛。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16:39
标题: 回复13楼花开彼岸天
如果道歉管用还要警察干什么。不管犯多大的罪只要一句道歉就行,司法机关都干脆解散算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9 16:43
标题: 回复15楼蓝色心情
如果这次法院判刘鑫胜诉,那姜哥就是女版彭宇,影响极其深远,后果极其严重。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温故而知新    时间: 2023-1-10 08:23
法律有时候是受舆论的控制的,比如邓玉娇的事情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蓝色心情    时间: 2023-1-10 09:52
标题: 回复19楼空谷幽兰
如果还和稀泥。那这个政府就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3-1-10 10:53
回复 20楼 温故而知新
对呀,比如欧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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