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盲论坛
标题:
高管被指性侵养女:令人骇然 盼真相大白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0-4-10 22:10
标题:
高管被指性侵养女:令人骇然 盼真相大白
【人民微评:盼真相大白】某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四年,令人骇然!那些摧折人心的细节是否属实?全社会有责任求证,执法机关更有责任调查。呵护未成年人是文明底线,更是法治底线。法律问题须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事关重大,不容烟云缭绕,不容雾失楼台,盼真相大白!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无聊上爱盲
时间:
2020-4-10 23:22
其实这些大家都在网上都已经看到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十面埋伏
时间:
2020-4-11 00:22
我估计十有八九是真的。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花钱能办到的事情,为什么要祸害身边人呢?
本楼来自:
点明生活伴侣
作者:
寂寞心静
时间:
2020-4-11 01:58
看到这个标题。我还以为是以前的老爱盲论坛上面的那个高富帅高管呢干出这样的事情呢。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一帆风顺
时间:
2020-4-11 15:52
标题:
回楼主天涯过客
感觉有些不理解,你说这高管要钱有钱,要势有势,按道理是不应该缺女人的,怎么都四十好几了,还老光棍一个呢?关键是他什么样的女人找不着,非偏偏要拿自己的养女来发泄呢,我估计这家伙不正常,至少他那个小鸡鸡不正常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4-12 01:12
标题:
回复板凳十面埋伏
对某些人来说,窝边草也是草啊,既然窝边就有草,何必要去远处找。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寂寞心静
时间:
2020-4-12 02:01
回复 5楼 一帆风顺
哇哈哈哈。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0-4-13 20:57
▲电影《洛丽塔》剧照。 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舆论热度仍“高烧不退”。事件真相仍待厘清,但鲍某明与女孩复杂的角色交叉与女孩的许多遭际,也勾起了有相似经历者的“共鸣”。 从昨天起,一篇帖子就成了爆款级热帖。 该帖子主人公称,自己在7岁时,曾经被表哥侵害,在之后的岁月里,对侵害自己的表哥,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情感,她称之为“奇特的依恋”。 与此同时,她又感到痛苦和“恐惧”,这让她分不清对错,感到迷惑。 直到成年,她才认识到,她当时的依恋,是出自一种“自我保护”,假装爱上侵害者,来为自己受到的伤害找到合理的缘由。 这则帖子被转发近25万次,转发者还包括姚晨等明星,也获得了4万多评论。虽然真实性未经证实,但从以往看,这类现象在现实中确实存在。 发帖人就声称,这两天已收到了几千条私信,这其中大多都是在讲述自己“童年被性侵”的经历。 而这些经历中,都穿插着某类现象:受侵害方可能会对侵害者产生些许情感依赖,而不只是仇恨。 这类现象不是孤例。 性侵害事件中,人质情结确实存在 小说人物中,最典型的大概就是“房思琪”。 房思琪13岁时,被补习老师长期性侵,与他产生“感情”、与老师交往,但精神饱受折磨,最终因此疯掉。 房思琪的原型被指是作者林奕含本人。林奕含在高中时期,曾与补习班老师陈星有过一段“交往”。对这段交往的真实情状,至今也说法不一。有说林奕含因为受侵犯而与陈星相恋,有说两人因为相恋而发生关系。 当事人陈星只承认他们有过短暂的“婚外情”,否认发生关系,更否认强奸。 林奕含直至自杀之前,也未能当面指控陈星对自己的“诱奸”。只是在其故后,由她的父母说出了缘由。 林奕含与陈星的过往真实经历,至今没有得到清晰、彻底的还原。 ▲林奕含接受采访。资料图 “房思琪”的遭遇,是现实中某些性侵案受害者的映射。 搜索网络,单是“少女爱上性侵者”的事例,就不在少数。如马来西亚一名17岁华裔少女被强奸后,决定辍学甚至离家出走,与20岁强奸犯同居。如在广西龙族县,一名14岁少女爱上强奸犯,在法庭上甚至为其求情,表示愿结婚私了。 更典型的,则是2011年9月河南警方破获的“洛阳性奴案”——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后囚禁六名女孩当性奴,期间两名女子被杀害。 这其中最让人错愕的,就是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反倒争风吃醋,她们喜欢叫囚禁者为“大哥”或“老公”;有受害者变施害者,将同伴打死;还有的被囚女孩甚至“忘记了恨”,有人在被解救后,还在警察调查过程中袒护囚禁男子。 这也将那个心理学概念带入公众视线——“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人质情结”。 这些心理症候简单来说,就是受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对其产生亲人、恋人般感情,TA们甚至协助加害人。 而这类感情在“大叔爱萝莉”“爹式恋人”等跨越年龄爱情的比照下,似乎也很容易浪漫化。 性侵害下的“情愿”,是人质情结而非霸道虐恋 在人质情结下,受害者对侵害者的感情,可能会经历从“反抗”到“依赖”的转变。 体现在外部,则是“情愿”——情愿依靠对方,对另一方抱有爱情上的期望。 乍看起来,这确实很容易被“sugardaddy(糖爹)”与小萝莉的故事框架包裹。但侵害就是侵害,不能只看到潜在的受害方表达了“情愿”的意思,就觉得没有伤害只有浪漫。 没准受害方已经有了人质情结,或者被PUA洗脑了呢? 事实上,很多受害者的人质情结,还只是摆脱苦痛、自我麻痹的方式——她们无法从阴影中走出,只能用畸形关系的“正当化”来自我麻痹。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就对此有非常细腻、清晰、深刻的揭露。 在书中,房思琪之所以跟性侵她的补习老师李国华交往,就是想麻痹自己。 因为她没法控诉。“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书摘。 因为自尊,因为社会的成见,因为不可说出之痛,她选择了“爱上”狼师李国华,以此为她的不幸遭遇寻找合理性,但这绝非正常的恋爱关系,她也最终为此陷入精神崩溃。 再看网友曝出的“依恋表哥”的经历,她也是因为禁忌,为了隐藏“羞耻”,而选择了去依恋侵害者。 她们有个共同点:在被侵害后,她们有的不只是“受害者”的痛感,更有难以名状的“羞耻感”。 这种羞耻感,相当于囚笼,将她们困在其中。而无法自救的她们,将把她们锁进囚笼的施害者当成了救命者。 无论是房思琪、洛丽塔,抑或是那位自曝往事的网友,她们都没受到人身威胁,但心理疮疤会让她们走不出。 在此状态下,她们所谓的“自愿”,绝不意味着那是正常感情关系里的“两厢情愿”,个中的潜在性压迫依旧存在,也跟性侵害紧密相关。 若不去探究心理上的情由,将这描成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难言合理。 说到底,侵犯毕竟是侵犯,这颗罪恶种子一旦种下,就无法被“感情”的外衣包裹而隐于无形,就无法暴露在阳光下进而开出“恶之花”。这未必是针对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而是针对那些人质情结若隐若现的性侵害案。 对于受伤害者而言,伤痛永远都存在,影响弥深,就像林奕含或因此而自杀,就像有些受害者深陷PTSD之苦。 这些被隐匿的恶,无疑才应是关注的重点,而并非建立在恶之上的“霸道虐恋”。原标题:别把人质情结描成“你情我愿”的爱情故事
来自
畅游助手
欢迎光临 爱盲论坛 (http://amhl.vip/)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