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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亲爱的》原型孙卓被拐案一审宣判 五年量刑轻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3-10-15 09:17
标题: 《亲爱的》原型孙卓被拐案一审宣判 五年量刑轻了吗?
吴某龙的行为到底应该按照拐卖儿童罪定性,还是按照拐骗儿童罪处置?
备受关注的电影《亲爱的》原型孙卓被拐案在深圳宣判。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孙卓被拐后,其父孙海洋花了足足14年57天才和儿子重新团圆。多年来,孙海洋寻亲之艰难,以及孩子被拐对于孙家带来的煎熬与伤害,通过由其故事改编的电影《亲爱的》和相关报道,很多陌生人都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因此,该案的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对于作恶者的惩罚,包括孙海洋在内的社会各界,都抱有较高的期待。比如,这次开庭前,孙海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对人贩子处以死刑,并表示如若宣判结果与自己预期差异太大,将上诉。
对比之下,目前的一审结果,显然离孙的预期有较大差距。而五年的有期徒刑对人贩子而言是不是量刑过轻了,也成为不少网友关注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一审判决中人贩子吴某龙的罪名为拐骗儿童罪,而不是拐卖儿童罪。别看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对应的量刑标准却有明显差别。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其它多种情形的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拐卖妇女、儿童罪,最低刑期是五年,最高可处死刑。而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即,拐骗儿童罪,最高只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此,若按拐骗儿童罪论处,吴某龙一审领刑五年,已算是顶格处罚了。
至此,一个关键问题就浮现了——吴某龙的行为到底应该按照拐卖儿童罪定性,还是按照拐骗儿童罪处置?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厘清这两个犯罪的区别。其中,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此外,从具体罪名的差别也可以看出来,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主要是为了贩卖牟利。根据这几个区别,再结合具体细节,吴某龙按照拐骗儿童罪予以处罚,不是没有道理。
比如,目前已披露的审理信息称,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彼时均未满14岁)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也就是说,吴某龙拐走两名儿童主要是送给同乡或亲属收养,而非为了牟利。
这里面也确实存在争议的空间。比如,拐走儿童送给同乡或亲属抚养,与自己收养,至少从社会角度来理解,显然是有区别的。而吴某龙在过程中是否“牟利”,它的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要知道,考虑到双方是同乡或亲属关系,若单纯以是否存在直接的金钱“交易”来判断是否“牟利”,恐怕未必公平。而时隔多年,这个关键细节到底又是通过什么证据来锁定的?这些疑惑,都需要有更为详细的信息公示和回应。由于两项罪名所对应的量刑标准实在差异太大,在认定上必须要审慎考虑,以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除了量刑低于外界预期,民事赔偿42万元,也与之前两个受害者家庭提出的580万元民事索赔有着巨大差别。对此,孙海洋已表示不能接受,“14年内寻找孩子的费用远远高于42万元”。
综合看来,目前的一审判决结果,无论是刑事责任部分,还是民事赔偿部分,都与受害者家属的预期和社会期待,存在着显而易见的落差。所以,可以预见此案还难以在司法程序上画上句号。受害方的代理律师也已表示,接下来会收集证据,与孙海洋方商议后进行抗诉。
客观来说,由于舆论的聚焦,以及近几年不断强化的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零容忍”的社会氛围,社会各方对于此案的司法表现有着颇高的社会期待,也难免会令审判结果的争议被进一步放大。因此,这也更考验司法公正审判能力。无论如何,越是具有社会标志性的案件,其审判越要经得起法律和良知的检验。希望此案的最终结果,能够让作恶者付出该有的代价,让受害者家属得到应有的宽慰,也向拐卖犯罪释放足够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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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铁鞭01    时间: 2023-10-15 09:35
标题: 回复楼主天涯过客
  这俩货估计在里边的日子不会好过了。刷抖音、快手,听那些在里边混过的讲起,共同的说法是,如果有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的。那都是要被号子里的难友们重点对待的。好像是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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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鹰飞不走    时间: 2023-10-15 10:14
参考我在服刑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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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3-10-18 18:16
孙卓被拐案一审宣判,人贩子吴飞龙因拐骗罪被判刑5年,孙卓父亲孙海洋对此表示失望。10月18日,孙海洋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和律师数日来整理了大量抗诉申请资料,已当面递交检察院,他主张拐骗拐卖同罪,希望严惩人贩子。
10月13日,孙卓、符建涛被拐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吴飞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飞龙赔偿两个被拐孩子家庭各42万元。这一结果令孙海洋感到失望,当天宣判后他就表示要申请抗诉。
10月18日,孙海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律师的帮助下,他已经准备好所有抗诉申请资料,通过邮寄窗口递交到了检察院。他在视频中重申自己此前观点,希望推动拐卖拐骗同罪。“一定要严惩人贩子,拐骗和拐卖给失踪家庭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拐骗再多孩子,顶格也是判5年,时代在发展,我们的法条也应与时俱进。”
视频显示,孙海洋准备了一大叠资料,其中包括《刑事抗诉申请书》和《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有网友发现,《刑事抗诉申请书》的申请人写的是孙卓的名字。18日下午,孙海洋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起拐骗案件中孙卓系被害人,必须由他提出申请,否则抗诉是无效的。但孙海洋担心影响孙卓,并未让儿子参与太多抗诉申请事项,只让他签了个字。孙卓也同意了,“他说就按爸爸的意思弄。”
孙海洋还表示,“其实上次开庭的时候,孙卓身为被害人,他是可以去出庭的。但我也叫他别去,那个人(吴飞龙)太坏了,我不愿意让孩子看到那个大坏蛋。”
孙海洋告诉记者,他和律师这几天准备了大量的资料,整理后于17日寄送到检察院。由于抗诉申请时间只有5天,他担心资料没法及时寄到,又于18日将备份的资料当面送到检察院窗口,交给了检察官。
“检察院方面告诉我,他们在5天内会将回复结果寄到我的家里。现在我要做的就是等待。”谈到对案件未来进展的期许,孙海洋重申自己的观点,“我还是想引起更多人关注,推动拐骗拐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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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3-10-24 16:42
原标题:孙卓被拐案抗诉申请被驳回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消息,孙卓被拐案抗诉被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百姓关注)
媒体称孙卓被拐案抗诉申请被驳回
此前报道:
孙卓被拐案“人贩子”仅判5年 多方呼吁“拐骗与拐卖”同罪同刑
孙海洋和代理律师接受采访
新黄河客户端 消息,10月13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孙卓和符建涛、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5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2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这一判决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同时,孙卓父亲孙海洋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会抓紧时间准备材料,提起抗诉申请。符建涛的母亲彭冬英也公开表示,同样将会提起抗诉申请。
拐走两名儿童送给亲戚收养,获刑5年
2023年10月13日下午三点,孙卓和符建涛被拐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
据该案起诉书显示,经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7年10月9日19时许,被告人吴某龙来到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沙河街沙河中心幼儿园附近,拐走不到4岁的被害人孙卓。随后,吴某龙将孙卓带至吴某光在东莞凤岗的住处藏匿。后吴某龙从其大哥、大嫂处得知大嫂的堂弟国某没有儿子,遂通知国某妻子李某亲自从山东阳谷县来东莞接走孙卓。孙卓被收养并改名。
孙海洋夫妇和孙卓相认
同年12月28日晚,吴某龙在其租住的深圳市南沙区蛇口兰园小区,拐走被害人符建涛(男,2003年8月1日出生)。随后吴某龙将符建涛再次带至吴某光在东莞凤岗的住处藏匿。吴某龙因为其二哥吴某玉没有儿子,遂通知吴某玉亲自从山东阳谷县来东莞接走符建涛。符建涛被吴某玉收养并改名。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以下判决: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5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2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孙海洋说,今年4月份该案开庭审理时,吴某龙虽当庭承认拐走孙卓和符建涛,“但他一口咬定没有卖,是做好事,说是捡到的。”
律师解读:“拐骗”和“拐卖”有何差别
2023年4月,在孙卓被拐一案的刑事审判过程中,涉案嫌疑人的罪名是“拐骗”还是“拐卖”就曾备受争议,而两者在量刑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骗儿童罪最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拐卖儿童最高可判处死刑。那么,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有何差别为何一字之差,在量刑上却有如此大的差异。
对此,新黄河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他们对此作出了解读。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甘小平律师认为,两者的主要区别首先是犯罪对象不同:拐骗主要是针对儿童,让儿童脱离家庭,犯罪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的范围是妇女和儿童。其次,犯罪目的不同,拐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养或使唤、奴役;而拐卖的主要目的是贩卖牟利。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律师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拐卖和拐骗的本质差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手段。拐卖是指通过强制、欺骗、诱骗等手段将他人卖给他人或者非法转让他人的行为。拐卖的特点是通过强制或者非法转让实现自己的非法利益。而拐骗是指通过欺骗、诱骗等手段使他人相信虚假事实或者误认事实,从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对于该案的判决结果,王艳涛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判决结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作出的。刑法对于拐卖儿童的刑罚幅度有明确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因素来确定刑罚。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也包括预防犯罪和教育改造犯罪分子。而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关于从拐骗改为拐卖,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强制、欺骗、诱骗等手段将他人卖给他人或者非法转让他人。具体的证据要求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有目击证人、物证、书证等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动机。最终是否能够改变判决结果,则需要依法审理和判断。
多方呼吁“骗与卖”同罪同刑
一审宣判后,孙海洋痛哭道:“偷走两个孩子14年,判5年!赔偿42万,我印寻人启事的花费都不止42万!”
孙海洋的代理律师姚克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案也有一些疑点尚未解开,比如吴某龙的手机没有解锁,也没有调取早年的银行卡流水等。同时,姚克枫表示将继续收集证据,准备材料,尽快提起抗诉申请。
在社交媒体上,许多网友表达了支持孙海洋抗诉的想法。有网友认为,拐骗和拐卖对一个家庭的伤害是一样的。如果犯罪成本这么低,人贩子都将拐卖包装成拐骗,就会更有恃无恐了。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就曾主张修法,在她看来,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对个体、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是相当的,二者在“拐走孩子”这一行为上没有区别。因此,她建议取消拐骗儿童罪、将拐骗儿童罪并入拐卖儿童罪之中。
在新浪微博上,《法治日报》于今年4月7日发起一项关于“你支持拐骗罪与拐卖罪统一量刑吗”的投票,获得12.9万人参与。其中,12.5万人投给了“支持,拐卖罪或拐骗罪给受害家庭造成的伤害都一样”。
法治日报发起线上投票
据了解,姚克枫已经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关于立法修法的建议,针对“拐骗”和“拐卖”罪行的相关规定怎样更科学,更优化,希望孙卓被拐案能够促进相关法律的变化。
【记者手记】
愿“天下无拐”,无论是“拐卖”还是“拐骗”
上次参加庭审,还是今年7月在聊城开庭的《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郭振被拐案,当时的结果是择期宣判。郭刚堂说,人贩子在法庭上胡搅蛮缠,并没有任何悔罪表现。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郭刚堂走出法庭时的表情,他面带沮丧,面对着庭外众多等待判决的寻子家长们询问的目光,低下了头。
这次孙卓符建涛被拐案,我没去现场,但也提前跟孙海洋聊了天,他忙的连接电话的时间都没有,聊到一半的时候,他的妻子彭四英接过了电话,彭四英说,她希望能重判人贩子。郭振被拐案开庭的时候,我也采访了孙海洋,他当时就在呼吁,希望拐骗和拐卖同罪。“不管是拐卖还是拐骗,对丢失孩子的家庭伤害都是一样的。”
我跟踪采访寻子群体好些年了,其中有成功找回孩子的家长,但大多数都是还在路上奔波的家长。
2022年,孙卓回家一年后,由孙海洋口述,女儿孙悦记录的《回家》出版,书中讲述了孙海洋在孙卓丢失后的人生。最让我动容的,是孙海洋描述在2022年6月19日,他第一次作为三个孩子的父亲度过一个父亲节。
“我们一家五口坐在桌前,吃着家常的饭菜,聊起平凡的日常。有时候我会不小心说起湖北话,孙卓会不小心说出山东话。我们父子俩就像初识一样,面面相觑,然后连忙笑着改口。孙卓刚回家时,我曾说他变得内向、少言,和小时候不一样了。后来我发现,有些东西流淌在人的血液里,也埋藏在人的内心深处,从来不会轻易消失。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时间总能治愈一切。”这样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场景,孙海洋苦寻了14年。
“拐卖”和“拐骗”,只有一字之差的罪名,却成了众多寻子家庭多年的心结。
实际上,我国在寻子认亲方面投入得越来越大。自2021年1月起,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依托“打拐DNA系统”,通过积极完善父母寻找失踪被拐儿童信息、广泛采集疑似被拐人员数据、及时组织技术比对核查、扎实开展积案攻坚等工作,全力侦破一批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
让“天下无拐”的日子,快一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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