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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动不动就要克扣员工工资的老板看看这条新闻会不会害怕? [打印本页]

作者: 简单的快乐0917    时间: 2024-6-19 12:58
标题: 动不动就要克扣员工工资的老板看看这条新闻会不会害怕?
“这就是欠薪的下场!”浙江绍庆,小伙在一家酒店干了10天,不适应就辞工,店长却以未满一个月为由,克扣工资,小伙多次讨要无果,还被店长羞辱的情况下,他对着店长的腰子,连续8刀。

(来源:1818黄金眼)

小李给同事发了一条信息:“明天上班,我给你们一个大惊喜,你们就等着看好戏吧!”

同事们看了信息摇了摇头,都知道小李想要干什么,无非就是过来闹,要回他那10天的工资,可胳膊哪里拧得过大腿。

紧接着小李又给店长张先生发了一条信息:“明天你就等着,我给你送一份大惊喜吧!”

张先生看了看信息,扬起嘴角,轻蔑地笑了一下,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就那十天工资,他又能玩出什么花样。

于是他回了条信息,让小李尽管过来,他不怕。

看着张先生回的信息,小李更是怒火中烧,恨不得现在就把惊喜送给他。

他们确实没有猜错,他要送的这个惊喜,就是和十天的工资有关的。

事情是这样的。

小李当时想找一份临时工作,正好看见张先生的店在招临时工,于是他就应聘了。

正好那段时间,张先生的店,客房都爆满了,当时是旅游的旺季,入住的客人特别多,所以人手很缺,小李来应聘,张先生马上就让他上班。

小李只是利用假期打工的,实际上他没吃过什么苦,来上班之后,由于客房天天爆满,所以每天的工作都很累,小李只是干了十天就干不下去了。

工作实在是太累了,并且一开始谈的工资也不是太高,小李也吃不了这个苦,所以干了十天,他就干不下去了,他去找张先生,提出辞工。

张先生当时就愣了一下,才干十天就辞工了,实在是太为难他了,好不容易教会他,现在招工又比较难,人手又那么紧缺,所以小李的辞工对店里是一个损失。

为了挽留小李,张先生就跟小李说:“你现在辞工,一分钱都不得,店里要干满一个月才可以领工资。”

小李一听,马上意识到,张先生要克扣他的工资,心里很不舒服,因为当时面试的时候,张先生可没有这么跟他说,并且他干的本来就是临时工的工作。

看到张先生克扣他的工资,回家后,小李是越想越心里不舒服,自己辛辛苦苦干了十天,竟然一分钱都领不到。

他不想再上班了,但也不想十天的工资就这样被克扣了,所以他又去找张先生,可找了几次,张先生就是不给他工资,甚至还羞辱小李,说他一点苦都吃不了,十天那么点工资,怎么还好意思要。
小李要不到工资,又被羞辱,心里十分不痛快,他想了又想,一个想法涌现在他的脑袋里,他决定给张先生一个惊喜,这才发信息给同事和张先生。

果然,第二天上班,大厅的同事们,看到小李果真来了,他们正想告诉张先生,而张先生还没有反应过来,小李的惊喜就送过来了。

小李手里拿着刀,然后对着张先生的腰子连续8刀,看到这一幕,同事们都看傻了,没想到小李的惊喜就是这个。

大家慌忙报了警,而小李的阿姨正好也跟着过来,她也没想到小李会有这般举动。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阿姨紧紧地抱住小李,让他不再犯错。

但为时已晚了,张先生中了八刀,事后大家将他送去医院,小李看着人越来越多,就跑了。

事后小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投案自首了。

事后张先生受伤的地方不是重要的位置,生命没有危险,他很委屈,他没想到如此老实巴交的一个小伙,竟然为了十天的工资,会这样对他。

他表示他并不是想扣小李的工资,只是希望小李能够干满一个月,如今自己受伤了,他表示自己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小李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一、小李持刀伤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还是故意伤害行为?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是:

1、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健康。而故意杀人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人的生命权利。

2、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人生命的目的。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和杀人既遂是一致的,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人的生命,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即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小李是因为被克扣工资才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果张先生不克扣他的工资,那么他是不会伤害张先生的,正是因为他被克扣工资了,才有伤害他人的想法,所以他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行为。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小李伤害了张先生之后,他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张先生有过错在先,所以小李获得了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小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这件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张先生克扣了小李的工资,小李才会有这般举动,所以这件事也提醒了用人单位,不可违法克扣员工的工资。

对此,你有何看法?#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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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单的快乐0917    时间: 2024-6-19 13:01
他是临时工,不是合同工,临时工应该按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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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尺青锋    时间: 2024-6-19 13:22
标题: 回复楼主简单的快乐0917
不满一个月也不应该所有工资都扣光的。在怎么的也得做几天算几天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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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瑞    时间: 2024-6-19 14:00
标题: 回复楼主简单的快乐0917
个别案例,不能说明啥问题,,欠薪的事儿大多数是走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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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出东方    时间: 2024-6-19 14:14
标题: 回复地板桑瑞
老桑你说的就不对,十天的工资怎么走仲裁呢,还不够麻烦的呢,要是十年我看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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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出东方    时间: 2024-6-19 14:15
标题: 回复楼主简单的快乐0917
要是我,宁愿坐牢三年也要给这东西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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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雪连天射白鹿    时间: 2024-6-19 14:22
标题: 回沙发简单的快乐0917
怎么样界定临时工跟合同工的区别?如果按照签不签合同来算,那干咱们这行的好像绝大部分店子都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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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背后的阳光    时间: 2024-6-19 15:08
真是大快人心,哈哈,十天工资换三年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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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预知未来的我    时间: 2024-6-19 15:12
只有员工赚钱了,老板才能够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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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健堂    时间: 2024-6-19 15:41
站的角度不同,互相理解一下。这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伤人害己,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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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月明    时间: 2024-6-19 17:14
十多年前,我这里有个煤矿工人去矿里讨薪,老板给他打了,不给钱,第二天他又去了,老板娘骂他旁边一帮狗腿子吓唬她,结果一声巨响,这小子吧身上的炸药包引爆了,全屋的人一个没剩都报销了.老板没在屋,躲过一劫,事后老板又取个小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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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瑞    时间: 2024-6-19 18:42
标题: 回复5楼日出东方
劳动仲裁是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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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饭桶    时间: 2024-6-1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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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饭桶    时间: 2024-6-19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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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    时间: 2024-6-19 19:11
不错不错,可以这个小伙子非常好要是是我本人,我也会像他这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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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    时间: 2024-6-19 19:12
回复14楼小饭桶
没错,是这样的支持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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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生随缘    时间: 2024-6-19 19:26
看着吧,以后类似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来自:掌上乐园
作者: 一生随缘    时间: 2024-6-19 19:46
回复 17楼 一生随缘

News萌主 #上海地铁发生持刀伤人案 6月19日早上8点多在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合川路站,犯罪嫌疑人50多岁男子沈某持刀。导致三名旅客受伤。沈某目前已被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上海地铁

来自:掌上乐园
作者: 爱唱歌的小书童    时间: 2024-6-19 20:08
嗯,打一个月的工就受不了苦,在监狱里面服刑一年累死累活还没有自由这样就受得了苦了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作者: 小饭桶    时间: 2024-6-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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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雪连天射白鹿    时间: 2024-6-19 22:13
法律这种东西太奢侈了,不是一般人都能玩得起的。本来他那个东西钱就不多。我有个朋友在台球馆里面上班。有一个人打完台球不给钱就跑了,老板叫我朋友去追。结果我朋友摔了一跤。让那个老板出工伤费,他死活不出。后面网劳动仲裁跑了好几次才赔了25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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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雪连天射白鹿    时间: 2024-6-19 22:15
眉骨和鼻梁骨那里都缝了好几针才赔25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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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火炭    时间: 2024-6-19 22:19
法律是有钱人玩的,穷人玩不起法律的。同时法律也讲究证据。你亲眼所看。到法律面前都是假的,人家说你是虚构的。现在经常用的当场取证就算有了你搞不过人家有钱的。所谓的拖欠工资。别说老板了。有许许多多人拿政府工程到头来家破人亡。在家安逸的你。哪里知道外面?总以为跟着口号一起喊人人平等。上梁不正下梁歪。科扣财产。政府是最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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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单的快乐0917    时间: 2024-6-19 22:27
回复17楼一生随缘
去年一年广东那边。就我知道有两起。打工的。去中介讨要自己的工资未果。然后一个人就把中介的三个人给捅死了。还有一个地方。也是打工的去要工资。包工头以各种理由不给人家发工资。那个人一气之下开着铲车就把那个包工头开的车和包工头一起给,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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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单的快乐0917    时间: 2024-6-19 22:29
回复22楼飞雪连天射白鹿
我同事他老爸在工厂里上班,不小心把两个手指给切掉了。这属于工商,然后要求工厂赔钱,工厂就是不赔。后来走劳动仲裁。打了一年官司才赔了7万块钱。但是这一年之内你不能工作。这样算下来,和打工赚的钱也差不多。所以打官司是耗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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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生随缘    时间: 2024-6-19 23:59
简单的快乐0917 发表于 2024-6-19 22:27
回复17楼一生随缘
去年一年广东那边。就我知道有两起。打工的。去中介讨要自己的工资未果。然后一个人就把 ...

还有要不到钱自杀的,前几天我们天门有一个老乡在广州大堂做服装的,要不到工资在那里上吊死了。

来自:掌上乐园
作者: 一生随缘    时间: 2024-6-20 00:00
回复 25楼 简单的快乐0917

现在动不动就要什么,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什么诉诸于法律走法律程序。这些天真的话只能在盲人论坛看到了。

来自:掌上乐园
作者: 简单的快乐0917    时间: 2024-6-20 08:25
回复26楼一生随缘

既然自己都决定要死了,为什么不找几个垫背的?
本帖来自微秘iOS端
作者: 一生随缘    时间: 2024-6-21 09:31
回复 28楼 简单的快乐0917

人家40~50岁的一个中年妇女,哪有那么的魄力去找垫背的。

来自:掌上乐园
作者: 飞雪连天射白鹿    时间: 2024-6-22 10:56
标题: 回25楼简单的快乐0917
所以什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些话听听就好了。成本太高了,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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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4-6-23 00:26
我的看法就是该,要不是有法律挡着我建议所有被伤害的人都去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男人就该快意恩仇。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黑煤面子    时间: 2024-6-23 08:50
标题: 回19楼爱唱歌的小书童
发生那种事情往往是当事人冲动,哪儿还顾得什么划算不划算?
当年我考上山西盲人中级卫校,却被副校长的关系户代替。
我去学校找他们,郑校长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副校长是蛮横无理。我身藏小号宰猪刀跑到副校长家里,幸亏开门的是副校长的女儿,我告诉她找她妈的原因,她说她高考没考好,她妈给她找后门去了,晚上八点以后一定回来,倒水拿水果,叫我等着,还说天气比较热,坐着难受就到里屋床上躺一会儿。
人家如此客气,还是个女生,没办法,咱没坐十分钟就起身滚蛋了。
如果她那个女儿开门见我就不客气,甚至企图把我关在门外,门肯定关不上,她不死也得重伤。
过后想想,实在不值得,但当时就是觉得活着没意思,死就要拉上垫背的。
作者: 庆丰大地    时间: 2024-6-23 22:25
标题: 回楼主简单的快乐0917
有些以武犯禁者其实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如果这样的人多了社会矛盾就会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例如不退彩礼遭灭门的案件多了;社会引起重视法律也就更加健全;这样的人多了;欠薪的也就少了;因为风险增高所以他们必须考虑这一点;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作者: 飞雪连天射白鹿    时间: 2024-6-24 10:49
标题: 回33楼庆丰大地
我感觉针对这一方面灭门惨案还是少了一些。要多搞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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