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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发过新闻的我,今天也来转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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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5 22:43
标题:
从来没发过新闻的我,今天也来转发一个
新京报讯 陕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蓝田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由于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花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小花告诉他,5月27日在学校下午上课时,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她连拉带拽弄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询问后得知此事告知校方。
小花的父亲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将小花带回家。小花此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去过学校。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
6月1日,蓝田县警方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6月3日,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第二天,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事发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作者:马新斌 周怀阳
原标题:陕西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涉事学校负责人被撤职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5 22:46
如果是各位,大家会怎么做,如果是我女儿,我直接给她一把刀,能弄死几个就弄死几个,未成年不会立法,法律就是给穷人给平头老百姓准备的,对于有钱人,就是个屁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星无归
时间:
2020-6-5 22:50
杀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千里寻情
时间:
2020-6-5 23:07
这样的法律早就应该修改了,一点都不符合现在社会的发展,应该改到四到五岁之间,如果超过那个年龄断做了违法的事情一定要让他们尝到法律的制裁,我的意思就是说只要达到四到五岁,做了违法的事情一定要严惩不待。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5 23:09
直接弄死太便宜他们了,直接阉了,我如果是国家老大,未成年不立案这条法律直接取消,而且只要有强奸的,抓到直接没收作案工具,到时候规定妓院可以开,只能让光棍去,已婚的如果去的话,直接没收作案工具,而且婚内出轨也算,无论男女,犯案以后,男的阉割,女的切除子宫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5 23:11
当地官员不管哪个城市的,都安排探子秘密监视,只要有包庇的官员,直接就地正法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0-6-5 23:12
每年的什么什么会议一直开,不知道这些开来干嘛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0-6-5 23:14
那几个男的就这么转学了,真扯淡。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0-6-5 23:15
如果是我的话,直接拿刀进去把那几个男的给砍伤,宁愿进去坐几年牢,只要没把人给砍死。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20-6-5 23:17
呵呵。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5 23:18
标题:
回5楼虹猫
呵呵,如果你真当了国家老大,这个国家早晚会毁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5 23:19
不过,有不过啊,想喷的,请听我把话说完,这个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我感觉这条定的有点儿,万一有些人成熟的比较早呢,那好啊,反正法律规定的是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那我就很近的就违法就是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斩杀天才
时间:
2020-6-5 23:20
这法律真的是太不公平。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斩杀天才
时间:
2020-6-5 23:21
标题:
回 12楼赵子越说
14岁之前如果杀了人这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斩杀天才
时间:
2020-6-5 23:23
中国的法律太宽松了。这帮孙子应该直接没收他们的作案工具就好。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千里寻情
时间:
2020-6-5 23:23
回复上面几位朋友。,你们那种想法也太暴力了,我相信还有更完美的解决方法,不需要那么暴力的手段。
作者:
白石溪
时间:
2020-6-5 23:26
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漏洞现在连小孩子都知道了,之前有两位顾客来按摩都带着孩子,然后那两个小孩玩着玩着就拌起嘴来,我当时听到其中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说你再怎么怎么样我就把你杀了,反正我是小孩子不犯法,听到这段话真觉得挺恐怖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千里寻情
时间:
2020-6-5 23:26
如果是杀人的话就另外谈,
作者:
高富帅的烦恼
时间:
2020-6-5 23:32
标题:
回复5楼虹猫
好家伙比ISIS还很。在中东某些国家通奸有的是用石头砸死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顺缘阁
时间:
2020-6-5 23:34
既然不满十四岁就不立案,咱是不是可以找几个不满十四岁的人把这几个小子弄死呢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6-5 23:39
楼主够狠。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6-5 23:40
标题:
回复20楼顺缘阁
你这是个好办法。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6-6 00:28
标题:
回 楼主虹猫说
#tmd,未满14周岁,就不受处理。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潘兴志
时间:
2020-6-6 00:30
标题:
回 5楼虹猫说
对,可以没收作案工具。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克朗普的爷爷
时间:
2020-6-6 00:41
也不知道是哪个狗杂种规定的法律连小孩都不需要承担责任,现在重大恶性犯罪越来越严重了,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就应该人人平等,中国法律非常脑残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高富帅的烦恼
时间:
2020-6-6 01:03
标题:
回复沙发虹猫
确实奇葩啊!强奸犯屁事没有,把老师给惩罚了。
这些强奸犯可以等他们成年了一并化学阉割了才对。未成年不惩罚,可以推后惩罚吧。怎么能放纵这些未成年的人犯罪行为。
青少年保护法是保护罪犯还是被害人的?
不立案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这个女娃是成年人嘛!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温故而知新
时间:
2020-6-6 02:20
标题:
回20楼顺缘阁
那你就是蓄意谋杀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温故而知新
时间:
2020-6-6 02:20
标题:
回20楼顺缘阁
小孩是不用受制裁,但你就不好说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温故而知新
时间:
2020-6-6 02:22
个人还是坚持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外,对监护人也该有相应的制裁,父母不好好管,再降低那也没用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温故而知新
时间:
2020-6-6 02:24
记得我小时候那会就偷了几个鸡蛋,被按在搓衣板上狠狠的打了一顿,最后就没有这样的心思了,如果那些家长能狠得下心,在小时候就严格教育,这种事情肯定能减少很多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风中的承诺
时间:
2020-6-6 02:53
标题:
回沙发虹猫
键盘侠就是厉害,如果是你,一个你也弄不死,哎呀,好怕呀,红毛药酒厉害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忘不掉的伤
时间:
2020-6-6 05:11
标题:
回沙发虹猫
确实看着挺气愤,以后如果照这样下去可能这一类的事情不会少,现在孩子成熟的都比较早,当他们知道了有这条法律之后做起事来就更加有恃无恐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6 06:03
标题:
回14楼斩杀天才
这个的话可能会让你进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吧。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6 06:03
标题:
回15楼斩杀天才
没收个作案工具就完事了,我感觉还是有些太便宜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6 06:04
标题:
回20楼顺缘阁
有可能会让你去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待几年。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6 06:06
可以把年龄再放低一些。可以暂时先尝试降到10岁或多大。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6 07:17
未成年犯罪跟上面朋友说的一样,五岁之前算未成年,五岁之后就正常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这个强奸罪如果是我管法律,直接就规定阉割刑法,如果按照这种局面发展,未成年犯罪会越来越多,十三四岁的年纪正式对生理好奇和冲动的时候,这个不利案属实是太脑残,如果小女孩想不开跳楼了怎么办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6 07:20
现在有些家长教育孩子,恨不得把孩子当祖宗供着,即使犯错误了,有些家长只是象征性的说两句,而且还是笑着说的,我这里很多忙圈里的家长教育的孩子就挺懂事,到朋友家串门从来不乱翻人家东西,家长来回走,孩子还知道领路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6 07:24
标题:
回37楼虹猫
你这年龄是不是有些太小了啊?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6 07:25
5岁以下的也说不定不会有杀人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伍淑林
时间:
2020-6-6 07:27
标题:
回楼主虹猫
制定中国法规的人都是猪脑袋。明明犯了罪,还说犯罪分子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我操tmd。
行为上有犯罪能力,就是有承担犯罪的能力。年龄给我放一边去。
按我说,只要犯了罪,就是有犯罪能力,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林不是当做免责的挡箭牌。
年林在小,犯了罪也是罪犯,年林再大,不敢犯罪还不如那些年林晓的人的犯罪能力强。所以,年林不应该考虑,只要行为上构成犯罪,消除年林这个杠杆。
因为犯罪本身就是行为上做出的,跟年林毫无相关。
年林再大?不敢犯罪始终不敢犯罪,年林在小,行为上犯了罪,就是犯了罪,而且有犯罪能力。
中国的法律制定人,真是缺德缺德太缺德,怎么不让车子撞死?不让雷劈死,不脑中风去死
作者:
kttell
时间:
2020-6-6 07:29
没有形式责任,那就加大民事责任,修改这个要人大表决,比如在等待修改的时间,加大民事赔偿,不赔个倾家荡产
作者:
俱往矣
时间:
2020-6-6 07:31
法律也得与时俱进。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我来了
时间:
2020-6-6 07:37
标题:
回22楼空谷幽兰
你错了,不是什么好办法?他真的这样做的话,执行他命令的那几位不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很有可能法律就会制裁他一个教唆罪。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狂风
时间:
2020-6-6 07:40
标题:
javascript:void(0)
好,这个方法不错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黑煤面子
时间:
2020-6-6 07:51
本帖最后由 黑煤面子 于 2020-6-6 07:53 编辑
应该一命还一命,不论谁,只要他故意把人弄死就该死。
其它犯罪也一样,能犯罪就该受乘法。
作者:
千里寻情
时间:
2020-6-6 08:02
回36楼关于年龄这个话题我早在上面说过了,如果按照我说的那样修改肯定会好得多甚至没有人敢去犯,再加上父母的完美引导绝对会越来越完美的。
作者:
吃瓜游客
时间:
2020-6-6 09:12
标题:
回楼主虹猫
法律应该赶快完善。最起码也要坐个一两年牢。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6 09:17
是啊,中国规定法律的人就是操蛋,而且有些达官贵人犯法完全可以花钱解决,,可以说,被杀的有钱也可能变成杀人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千里寻情
时间:
2020-6-6 11:15
标题:
回49楼虹猫
那些狗官就应该盼她们闸刀之刑,来人那,在,压下去斧头闸伺候,是,卡擦,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虹猫
时间:
2020-6-6 13:52
所以啊,国家是我的话,这种情况都给他消灭掉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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