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0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能把新闻转到这儿了。

[复制链接]

184

主题

1426

帖子

378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78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3-13 01:0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夜空守望者说:
  原标题:55岁男子娶智障女子称已同房计划明日领证律师:无法领证,有刑事责任风险
  来源:荔枝新闻
  3月1日,河南驻马店泌阳县高店镇一名智力残疾女孩嫁给一中年男子,引发社会关注。当地警方告诉荔枝新闻,女方已年满20周岁,双方的结合是通过媒人介绍,并经过女孩父母同意的。
  下午,驻马店民政局回应智力残疾者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则为无效婚姻,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据此前媒体报道,新郎张某某今年55岁,因家贫一直没结婚,之前在广东打工,后因父亲瘫痪回家照顾老父亲。

  记者从当地村干部处了解到,新娘姚某某为与高店镇相邻的桐柏县安棚镇人,一个多月前经媒人介绍双方家庭认识,在2月27日与张某某举办了婚礼。网传视频即为婚礼当天的实况。
  记者了解到,女孩系家里的独生女,父亲年过六十。女孩的父亲表示,女儿在五六岁时生病发高烧,后留下残疾,经鉴定为智力残疾二级,现每天仍需服药。
  女孩父亲说,并不像网上传的那样,女儿已成年,他们对这段姻缘很满意,“是互相同意的,明媒正娶的。”双方都否认结婚时男方有给予女方“彩礼钱”。
  荔枝新闻在晚间联系到当事中年男子张某某,他说自从结婚那天姚某某嫁过来,就经常哭泣。张某某在家中一边照顾瘫痪在床的87岁的老父亲,一边照顾姚某某。他说姚某某还不认识自己,也不会走路。“吃饭我喂她,上厕所我抱着她”,虽然姚某某有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娶了媳妇就是有一个家了。”张某某坦言,两人已经同房,但姚某某不懂是怎么回事。
  张某某说,今天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他家里去询问情况,他打算明天早晨七八点钟就带女孩去办理结婚证。对于今天民政部门的回应,张某某表示还不是很清楚,“如果民政部门不给发结婚证就再说。”
  记者查询《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显示,智力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吴波表示,结婚属于法律行为,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无法登记结婚。“到民政局去登记的时候,正常流程是民政局他会问他们双方是否是自愿。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姚某很明显讲不清楚话,作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应当是能分辨出来的,这样的情况下是不会给他做登记的。”
  同时律师提醒,鉴于目前两人已经同居的情况,如果智障女子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某男子或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责任编辑:祝加贝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主题

1469

帖子

7230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7230
5#
发表于 2021-3-14 00:23:26 | 只看该作者
5楼 牛奶加咖啡说:
啥样子的智障女,连走路都不会!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2134

帖子

544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5441
地板
发表于 2021-3-13 09:16:5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海风轻轻吹说:
男人太忠厚了。有结婚证咋的,无结婚证咋的?家徒四壁,又娶了一个智障女。干脆破罐子破摔。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9

帖子

217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179
板凳
发表于 2021-3-13 08:46: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乐园后台006说:
好悲催哟。

来自:掌上乐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5

主题

9223

帖子

2万

积分

核心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1271
沙发
发表于 2021-3-13 01:07: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红火炭说:
就因为那女人决定不了他的人生。随便他家里面人处置。说白了就像我们这些人也一样。还没出来做按摩之前那些女人婆还不是。为了早点拿到那彩礼钱。父母强行让他们去找个老头嫁了。
本楼来自:点明生活伴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爱盲论坛  

GMT+8, 2026-2-18 02:46 , Processed in 0.103054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