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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提供虚假地址,150碗熟肉买家被正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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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5-7 09:0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天涯过客说:
5月6日,150碗熟肉事件打假人邵某因向法院提供虚假地址,其地址真实业主正式起诉,分别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重庆一中院提出要求,惩戒提供虚假地址的邵某,要求其在抖音发布视频道歉,并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道歉。
据当事人介绍,邵某在与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向一审二审法院提供了虚假地址信息。该案件一经网络传播,立即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网友热议。当事人在朋友提醒下才发现,邵某向法院提供的地址信息“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江山名门x栋x号”的住宅地址系自己的家庭地址,遂在抖音平台上进行了澄清。
当事人表示:“打假人邵某在法院留的地址,并不是他的真实地址,而我根本不认识这个所谓的职业打假人邵某,也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但部分网友不认可这一澄清行为,甚至揣测两人系炒作,网络上出现了大量“同伙”“是不是同居”“邵某是她老公”“网暴你是罪有应得”等恶意评论和不实言论。
当事人委托公孝律师事务所郝翠芳律师、徐斌律师提起诉讼,律师认为,邵某擅自将原告的家庭住址作为自己的住址提供给法院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间接导致原告无端遭受了大量的网络暴力攻击和非议,造成名誉受损,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事件当事人的诉求为:第一,判令被告在其注册的抖音账号上发布道歉视频(发布后至少在十日内不得删除),并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第二,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邵某。他表示,自己不对此事进行回应。如果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罪名,那么他该坐牢坐牢,该怎么样怎么样。他相信司法判决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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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2-5-13 20:51:47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天涯过客说:
5月11日,因打假150碗熟肉而“走红”网络的买家邵某主动联系游新闻记者,表示其将在重庆巴南区进行一次打假,对象是某展销会上骆驼奶粉销售摊贩,称这里销售的骆驼奶粉系假冒伪劣产品。当天上午,记者见到了正在巴南区某广场进行打假的邵某及其朋友刘鹏(化名)。
邵某表态:此次不索赔算“公益打假”
上午10点,见面后邵某向记者出示了刚刚购买的奶粉,并表示该奶粉的包装上充斥着虚假介绍信息。记者看到,其中一袋奶粉上标着“高钙益生菌骆驼奶粉”的字样,标注的生产厂家为“伊犁宏和乳业有限公司”,下方标注了一个在新疆伊犁州昭苏县的地址。邵某和刘鹏表示,这个厂家本身就是虚假的,所提供的地址也为虚假,包装上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大概率也并非真实编号。记者随后在天眼查APP中搜索“伊利宏和乳业有限公司”,未搜索到该企业信息。
邵某介绍,自己一位朋友住在附近,无意中发现了该展销会上存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经过他们走访了解,找到了这家销售奶粉的摊贩,以20元一袋的价格,买下了两袋包装不同的“骆驼奶粉”。从他们掌握的信息来看,基本可以确定两袋奶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邵某表示,这一次他们并不打算索赔,算是一次“公益打假”,之后会向相关部门投诉。他们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没有鉴别能力的市民,警惕假冒伪劣食品。
随后,邵某和刘鹏将购买的骆驼奶粉送到巴南区鱼洞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该所工作人员受理了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投诉的信息已经记录受理,对方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方能确认。如确认,将按照法律法规对销售者进行处罚,他们将在得出调查结论后电话通知投诉人。
记者提问:此时打假是刻意洗白吗
为什么要在此时出来打假?是否是因为舆论压力而出来洗白?针对这些疑问,邵某及其朋友刘鹏(两人回答统一简称邵)首次接受了媒体线下面对面的采访。
问题一: 为什么要此时出来公益打假,是否是因为舆论压力,而以此来为自己“洗白”?以往打假的过程中,有多少比例是属于所谓“公益打假”?
邵:我们只是通过个事告诉广大消费者,三无厂家没有厂家、没有厂址、没有厂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们不是为了出名或者怎样,就是告诉广大消费者,提醒他们注意。因为我们和普通消费者比较,稍微懂一些法理知识,对假冒伪劣食品可以进行基本判断和分辨。
做这件事肯定会有人说我们洗白或者怎么样,我们不想刻意为自己辩解。公益性质的打假以前我们也做过,但的确多数时候我们是要索赔的,我们也要吃饭,也需要收入,合理合法的获得赔偿,并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二:大家或许并不是反感打假本身,很多网友质疑的是你们打假会针对一些弱势群体,丧失底线,对此你们怎么看?
邵:如果在路边看到一天只卖三五十块钱的大爷大妈,我们是不会去打假的。我们针对的对象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超市。维权的对象是有讲究的,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要求赔十万八万的。维权之前我们会对商户进行基本了解,比如销售的东西销售去哪里,销量大概多少等等。例如商品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额达到一两百万一年的,我们认为这种叫企业。他们的产品有问题,我们觉得是可以维权索赔的。这事如果我们不做,普通老百姓能知道怎么维权吗?很多消费者是欠缺这方面知识的。
问题三:我们查询到,你们有购买几十上百元的商品上诉要求赔偿的案例。从媒体报道看,有的起诉对象属于小超市、小卖部,这难道也符合你们说的“对维权对象有选择”的标准吗?
邵:这种说法有点断章取义,印象中没有报道或证据能说我们欺凌弱势群体。比如我们在大渡口某超市的起诉案例,大家可以去看下那个超市,它的规模有上千平米,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大卖场,比好多连锁超市规模还大。销售的物品种类齐全,不是小超市,更不是什么便利店。这样的店出现问题,我们找它索赔难道不应该吗?包括“毛妈妈”也不是弱势群体,我们有相关证据。
问题四: 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你们曾否认“职业打假人“的称谓?
邵:有打假人这个职业吗?会给交五险一金吗?我们也要吃饭,诉讼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等都需要钱。我们的确是在维权中获利,但这都是合理合法的。我们也有自己的工作,例如我(邵某)还兼职送外卖,刘鹏开设有自己的网店。我们从来不会买了东西去威胁对方你给我两万三万,不给就曝光,都是通过法院依法维权获得合法赔偿。要说是不是职业的,这要看怎么定义。
问题五:你们是一个团队吗?什么时候开始打假,两人怎么认识的。
邵:我们算不上团队,就是在维权起诉的时候,法院碰到偶然认识的。我(邵某)维权时间一年多,刘鹏两年多。
消协人士:不存在“公益打假”说法
针对邵某及同伴的做法,记者咨询了本地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该人士认为,邵某及伙伴此次进行的所谓“公益打假”很难定义。但他也表示,若商家的确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起诉索赔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他表示,自己从事消费维权多年,真实情况中,除了极少数特殊案例,不要求索赔的维权几乎看不到,索赔也是符合消费者行为逻辑的事情。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的事情,消费者个人不要求赔偿,并不能对社会公众产生好处,所以并不是做一次不要求赔偿的消费维权,就算得上公益打假,也没有“公益打假”这种说法。除非案例通过各种渠道给予全社会足够的警示作用,那么才能叫做起到了公益作用。邵某和同伴现在所作的事情,有为自己正名或洗白的嫌疑。
另一方面,的确不存在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依据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维权是没有问题的。该人士表示,在处理消费纠纷时,他们秉承的原则首先是合法合规,不会去认定或者特殊对待所谓的“职业打假人”。若商品的确存在问题,特别是事关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消协是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维权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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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5-7 14:57:43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读过几年书说:
这个卖家也不是什么可怜商家
关联了好几家公司

无趣的很 狗咬狗

欺骗无知网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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