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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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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6-1 08:01: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路人甲s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了《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该法于1986年4月颁布,被学者称为“准法典”
[2]
,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鉴于当时国情和紧迫形势出台的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统的调整我国民事关系的法律,是民事政策权宜之计的产物,但即使这样,这部法律也有着划时代和里程碑式的意义! 所以《民法通则》既不是民法典,又不是民法总则,但从1986年开始,《民法通则》在我国起着民法典的作用,它和其它单行民事法律及其它部门法中有关的民事法律规定一起调整着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3]
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最终由于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课题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建银集团法律部等单位的26人组成。梁慧星学部委员担任课题组负责人。该草案采用德国潘德克吞编制体例,分为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侵权行为、亲属、继承七编,共计1947条。
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书籍
2015年3月,
张德江
表示,将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6年6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委员长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27日至7月2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
民法总则
草案的议案
[4]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向会议做说明时说,编纂民法典已列入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拟按“两步走”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争取提请2017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上半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5]
截至2016年9月,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现有民事立法存在主体多元化、法律渊源众多等问题,并未形成系统。民法典有上千个条文,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且复杂。如何将这些已有的法律法规串在一起,缺乏共识,需要处理好法典编纂和单行法的关系。此外,中国的民法典编纂,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反映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要求,在实践中需要权衡。[6]
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终于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我国将正式全面开启民法典时代。
2018年8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据介绍,规定居住权是为了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也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7]
2019年12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草案公布。
[8]
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由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合体”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9]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民法典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认为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10]
[11]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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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0-6-1 10:3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路人甲s说:
回复 板凳俱往矣

哈哈,我不止双盲

来自:掌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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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6-1 08:22:47 | 只看该作者
<
板凳 俱往矣说:回复沙发路人甲s
双盲的路过。
本帖来自微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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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6-1 08:01: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路人甲s说:
《民法典》的颁布事实上将之前颁布的《民法总则》以及原来通过民事法律部门下分别立法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
婚姻法
》、《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一替代,并集合成《民法典》总则中的各分编。
但是,此次《民法典》的颁布,并非简单的将之前分别立法的内容杂糅,而是在集合的基础上做了诸多修订,具体体现在各分编中:
物权编
1、“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2、“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3、“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表决”。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加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参加表决专有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加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编
1、完善了合同保全、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则,并增设专章规定了保证合同。
2、增加了住房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制度。
3、规定了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
4、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5、“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负有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义务,在合同终止后负有旧物回收义务。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依法负有回收义务” 。
人格权编
1、“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对人格权不得进行非法限制” 。
2、“民事主体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姓名、名称、肖像等,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3、规定了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
4、规定了法定救助义务相关内容: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及时施救”。
5、规定了人体组织器官捐赠相关内容: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器官、人体组织、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欺诈、胁迫自然人捐献”;
“自然人同意捐献的意思表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有效的遗嘱形式,并且可以随时被撤销或者撤回”;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器官、人体组织、遗体”。
6、规定了禁止性骚扰相关内容。“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
7、规定了人体新药试验问题:
“有关科研机构等开发新药或发展新的治疗方法,需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的,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还应当向接受试验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随时撤销该同意。此外,禁止向接受试验者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但可以给予必要的补偿。”
8、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实施六种行为:
1、 搜查、侵入、窥视他人住宅等私人空间;
2 、拍摄、录制、泄漏、公开、跟踪、窃听他人的私人活动;
3 、拍摄、窥视他人的身体;
4 、获取、隐匿、扣留、检查、毁弃、删除、泄漏、公开、买卖他人的私人信息;
5 、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传单、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生活安宁;
6 、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婚姻家庭编
1、“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2、新增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3、“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4、“离婚登记后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5、增加打印、录像等新遗嘱形式。
6、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
7、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
8、“遗产分割前,应当支付相关费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缴纳所欠税款”,同时明确遗产已经分割时债务清偿、税款缴纳的具体规则。
9、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侵权责任编
1、“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原为按照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
4、“侵权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损害生态环境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来自:掌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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