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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萨沙原创故事,奸杀10名幼女的恶魔曾做过108起案件,1972年轻工人变态奸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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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07:3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岁月如风说:
很多人认为连续变态奸杀案件是现代社会有的特殊案件,其实这种案件从古到今都有很多,
现代社会人员流动较大,新闻传播较快,大家比较容易听说这种事情,
今天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短短几分钟就能传遍全国,根本管不住,
以前则没有网络,只有报纸广播和电视,想要管控言论非常容易,
官方媒体只要保持沉默,只剩下口口相传的小道消息了,
以前只要官方的传媒不报道,就算这些恶性案件就发生在你身边你一样也是不知道。
以前所谓治安好,没有案件,很多只是老百姓的主观感觉而已。
今天说到的就是上世纪70年代在东北某大城市横行多年的变态奸杀恶魔。
1971年是文革高峰时期,东北一片混乱,传统的公检法被砸烂,民警不是被下放,就是被勒令改行。各地的治安工作,多由革委会和军管会负责。
这些人并没有管理经验,尤其毫无刑侦能力,导致社会上治安进一步恶化。
1971年6月傍晚,城市某区10岁小女孩放学路上突然失踪。家人发现女孩迟迟不能回家,出门四处寻找,才发现有很多路人围拢在一处,愤愤地说着什么。
家人挤进去一看,竟然是自家小女孩的尸体。女孩被人用匕首对颈部连刺7刀而死,尸体还被歹徒拖到小巷内侮辱了。
在歹徒辱尸期间,一个路人发现异常跑过来“鬼鬼祟祟,干什么呢?”。
歹徒慌忙骑自行车逃走,路人发现了一具赤裸的女童尸体。路人受惊不小,半天才缓过神来。他没有骑车,追不上这个歹徒,只能脱下衣服盖在女童身上,随后大声喊人帮忙。
几个骑车的路人闻讯赶来,看到这个场面都极为气愤,不顾一切追赶歹徒。
歹徒发现有人追赶,吓得魂飞魄散。骑到一处荒地时,追赶的人距离已经很近。这个歹徒慌忙丢下破烂的自行车,跳入荒地逃走。
这处荒地长有大量半人高的茅草,人跑进去就无法找到了。无奈之下,路人只能将那辆破烂自行车带回现场。
此时地方的行政权,都是由革委会接管了。负责治安的是退伍军人,完全是外行,没有丝毫破案经验。
赶到现场以后,他们连怎么保护现场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提取证据。
还是一个路人提醒他们,说那个歹徒死死捏着龙头,肯定留下了指纹。革委会的人这才想到,可以从自行车上提取指纹。
不过,公检法早就被砸烂,刑侦专家都被关押起来,没有人可以做这种事。
无奈之下,他们从牛棚里面找出一个专家,好不容易找到2个完整的指纹,成为重要的证据。
对于下面应该如何破案,革委会却一头雾水,没有头绪。
路人都没有看清楚歹徒的样子,只知道他是个子矮小的瘦子,似乎是个年轻人,穿着破旧,仅此而已。
这辆自行车破破烂烂,车辆的编号被锉刀搞坏了,很像是赃物。
对于革委会来说,就算有人看到了歹徒长相,也是无用的,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去侦察追踪。
实际上,革委会的治安人员,只能破获当场抓现行的案件。
一般来说,女童遇害后,好歹要去走访一些家人的社会关系,看看她的父母有没有仇人。
虽然这些社会关系,未必同案件有关系,按照刑侦规矩也一定要去做。
然而,根本没有人去做这种事,什么调查也没有展开。
那个年代社会上乱糟糟的,几个月后,连永远健康的林副统帅全家都摔死了。这种局势下,死一两个老百姓并不是什么大事。
这个案件不了了之,长达半年毫无进展。
12月,发现半年内警方没有动静的歹徒,又开始继续作案。本市某区一个下午,在家门口玩的5岁女童突然失踪。到吃晚饭的时候,家人还不见女童回家,联想起坊间传说的案件,慌忙去寻找。在距离家不远的一个废弃工厂大院里,家人找到女童尸体。她被人用匕首连刺颈部4刀而死,死后还被奸尸。家人几乎崩溃,哭着报警。
这两起案件发生地距离不远,又都有很多群众围观,引起了本区的极大恐慌。
虽然时代特殊,传媒一律封锁案件消息,还是有很多群众知道:有一个连环奸杀女童 的恶魔。
这个恶魔干的坏事,其实远远不止这两起。
从1970年开始,到1972年短短2年时间,本市同一个区发生过8起残害女孩案件,最大女孩不过14岁,最小才4岁。这些孩子不是在放学途中被绑架,就是在家门口玩的时候被诱拐或者抱走,然后被用匕首刺颈或者掐死,再被奸尸。
加上最近2起案件,前后一共多达10起,平均每年5起,2个月就有一起。
歹徒作案的频繁以及手段极度变态凶残,引起了本区群众极大恐慌。平时家长工作再忙,也会去接送家里的女童,而单位或者工厂领导都表示理解,毕竟谁家都有孩子;有的女童没到上学年龄,被直接锁在家里,不允许去外面哪怕是四合院的院子里玩耍;有的觉得这样也不安全,干脆举家搬迁到其他的区。
革委会对系列案件,也不能说完全不重视。
自从1970年第一次奸杀女童案件出现后,他们就派人去侦破。
可惜,这些要么工人、要么是退伍军人出身的治安人员,对于破案完全是两眼一抹黑,连如何做口供都不太清楚。
案发以后,他们唯一做的就是向路人打听情况,试图看看谁认识歹徒,借此破案。
自然,根本没有人认识歹徒,绝大部分人没有看清楚歹徒的样子。
这样胡折腾了2年,案件迟迟无法侦破,连续10名女童遇害,警方找到的线索极少。
系列案件搞得如此之大,上面终于忍无可忍了。省里负责人找到本区革委会头子,对其一顿臭骂,要求限期破案。期限到了以后,革委会还是不能破案,就按照渎职罪严厉惩处。
到了这种地步,革委会头子也只能使出最后一招。他厚着脸皮,将下放农村劳动多年的几个老刑警请了回来。
这几个老刑警不过40岁出头,却普遍有20年工作经验。
为首的杨警官早在40年代末期,20岁就参加了刑侦工作,负责抓东北当地的土匪。
另外两个刑警资历稍微浅了一些,也有接近20年的破案经验。
之前,这3人都在乡下做重体力活,苦不堪言。他们负责锯木板、运木板,每天干10几个小时,全年无休。
就这样,没事还要被拉出来批斗,3个人被整的灰头土脸不算,经常受到皮肉之苦。
此次被调动上来,革委会支支吾吾的表示,他们要戴罪立功,不然还是要回去锯木板、挨拳头。
在乡下的时候,刑警们也听说本市某区出现奸杀恶魔。他们虽很焦急,但整天还被拉上台批斗,哪里还敢管这种事,自己都保不住自己呢。
上任以后,杨警官作为负责人,立即组成专案组。
三个老警察开始研究案情,很快有所突破。
他们发现歹徒作案是有规律的,基本都是在下午或者傍晚某个时段。
当年小学放学后,学生基本都是自己回家。
歹徒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就在偏僻道路上,对独自行走的女孩下手。
在傍晚之前,当地习俗是允许孩子去门口玩一会,等待父母下班回家后一起回来。
歹徒也选择在这个时候下手:此时家里只有老人,歹徒就算被人撞见也能够逃脱。
另外,歹徒的作案主要集中在本市的一个区内,尤其是其中几个街道。
看来,歹徒胆子比较小。他对于这几个街道比较熟悉,只敢在这里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而不敢随便去陌生地方。
不管歹徒是什么人,他的活动是有一定规律的。
杨警官首先要阻止,歹徒继续按照以往规律作案。
根据杨警官的要求,这几个街道进行了总动员,拿出了应对措施。
学校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将孩子分为几个小队,分别由学校老师和家长代表(通常是爷爷、奶奶)负责带队,一个个将孩子送回家。当时孩子基本都是邻居,居住距离很近,送孩子也不麻烦,无非花一点时间而已。
这样一搞,就让歹徒没有下手的机会。
另外,杨警官让各家各户,傍晚时候不要让女童,在自家院子在外耍。其实也不用杨警官多说,哪里还有家庭敢让女童这么玩。
同时,杨警官要求将部分被下放的民警,回到公安队伍。由他们带小队,发动很多民兵组成巡逻队,每个小队负责本区的几条街。在歹徒作案的特点时间段,这些小队连续不断的巡逻。一旦发现可疑男人,尤其是追着小女孩的可疑男人,小队就立即进行盘问,甚至带到派出所处理。
实施了这几个举措后,果然2个月都没有发生过案件。
看来专案组的措施有了效果,一时间歹徒不敢按照原来模式,继续作案了。
杨警官认为,歹徒是个下流的变态淫魔,他不可能忍耐太久自己的淫欲。
应该过不了多久,歹徒就会冒险作案,到时候就是抓住他的好机会。
2个多月后的一天,身穿便衣的张警官,照例带着2个民兵在一条街道巡逻。
这条街道距离第二个女孩遇害地点,仅有500多米。
大概傍晚6点左右,他们发现有个10岁左右小女孩,独自行走。在女孩身后不远处,有个形迹可疑的男人跟着她走。
张警官经验丰富,觉得这个男人故意在阴影里走,鬼鬼祟祟,就像个贼一样。
男人个子很矮小,也非常瘦,年龄大概20多岁,也符合奸杀恶魔的描述。
张警官带着民兵,不动声色地跟着他。期间,这个男人几次想要动手,但每次都发现周围有路人,直接放弃了。
走了大概10分钟,小女孩直接走入一个院子,后来知道是她的姨妈家。男人一度跟着走进院子,但发现小女孩已经进屋,只能退了出来。
这边,张警官带着2个民兵,将这个男人拦住进行盘问。
男人顿时非常惊慌,结结巴巴说自己叫做赵金阳,是本地人,在一家工厂做临时工。张警官对赵金阳搜身,发现了一把匕首。对此,男人辩解现在社会乱,怕被人抢劫,随身带着匕首自卫。
那个年代,枪械管理都很松懈,匕首不属于什么管制刀具。
仅仅因为携带匕首或者有所怀疑,当然不能将赵金阳随便扣押。
于是,张警官将赵金阳暂时扣押在当地一个学习班内,提取了他的指纹,准备和凶手指纹比对。同时,他们也会查查赵金阳的案底。
所谓学习班,就是看守所的一种演变,是文革时期特有的东西。
学习班一般关押,那种还不够资格进入看守所的人。当年各种犯人太多,看守所人满为患,早已关不下新人。
除了杀人放火的重刑犯,其他轻微罪行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大多暂时扣押在学习班。
一旦确定有重罪或者法院宣判以后,或者直接送入看守所严加看管,或者直接送入劳改农场,开始服刑。
学习班可不是单纯只关坏人,也关着大量有政治问题的群众、干部。
学习班多设置在一些国有机构内,选择一些大量闲置的屋子,封闭门窗以后由武装民兵看管。
赵金阳押到学习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当时各部门都很乱,档案室早已关门,负责人带着钥匙回家了,张警官只能第二天去查指纹。
第二天一早,专案组对比了赵金阳同歹徒遗留自行车上的指纹,结果竟然完全一致。
专案组大喜过望,急忙打电话到学习班,让他们给赵金阳带上重镣,等待他们派人带走重点关押。
学习班的回答,差点没把专案组气疯:赵金阳前一天晚上逃走了。
学习班不是看守所,只是一排窗户封死的平房,每个房屋里面都有十几二十人。屋内有一个马桶,只能小便,不能大便。要大便的话,就得去旁边一个茅厕,需要看守在门口守着。
当晚11点,赵金阳谎称腹泻,被带到茅厕。关押犯人的平房,窗户是被铁条封死的,根本逃不出去。学习班的茅厕,就没这么讲究。窗户只是反锁起来,锁是很普通的那种别锁!
进入学习班时,玩忽职守的看守民兵,竟然没有对赵金阳认真搜查。赵金阳在衣领里面藏了一根铁丝,就是为了被捕后打开手铐或者门锁的。
进入茅厕以后,赵金阳用铁丝将窗户的别锁挑开,迅速跳窗逃走。看守民兵等了很长时间,不见赵金阳出来,大喊也没有回答。他走进去一看,才发现赵金阳早就跑了。
夸张的是,看守民兵也不慌张。学习班管理混乱,经常有人逃走,民兵们也不当回事,更没有去追人。
听说赵金阳逃走以后,专案组急的破口大骂,急忙去赵家抓人。
这次,专案组迟了一步。赵金阳当晚逃回家以后,也没有同家人说什么,仓促带着存款、粮票和换洗衣服离开,不知去向。
警方去汽车站和火车站抓人,也没有抓到。看来,赵金阳可能是步行离开的,或者干脆就躲在本市。
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发布全省通缉令。
这边,对赵金阳背景调查也出结果了,这家伙就是一个极度扭曲的性变态者。
赵金阳生在普通工人家庭,父亲是老工人,母亲是家庭妇女,他有三个兄弟,没有姐妹。
赵金阳文化程度低,小学都没有毕业。根据家人反应,这小子从小就行为诡异,有性变态的倾向。
家人告诉警方,赵金阳今年25岁,早在18岁时就犯过案子。当时赵金阳跟着家人去邻市走亲戚,看到一个6岁的小女孩独自在玩。他花言巧语的骗小女孩脱下裤子,正准备猥亵的时候,被女孩父亲发现。女孩父亲将赵金阳狠狠揍了一顿,扭送到派出所。
没有实质性的侵犯,又挨了一顿胖揍,派出所将赵金阳关押15天后释放。
半年后,赵金阳深夜尾随一个上厕所的少妇,还冲入公厕进行猥亵乱摸。
女人大声呼救,老邻居们听到呼救后,冲出来救人。
他们将来不及逃走的赵金阳抓住,也是揍了一顿扭送到派出所。
这次就不同了。
赵金阳涉嫌流氓罪,在当年是非常严重的,遇到严打甚至可以枪毙。
赵金阳被关入看守所,至少要判个几年。
没想到,这烂人的运气很好,1966年突然爆发了文革,一切都乱了套。
资料这么写:1966年、1967年,在毛泽东的批准下,从军队选调兵团级干部1人,军级干部3人,师级干部10人,团级干部20人,以后还调进大批军队干部,进驻公安部,实际掌控了公安部的权力,公安部绝大多数干部被遣送黑龙江农场审查、改造。
1967年12月9日,毛泽东亲自批发中共中央(67)379号文件,要求“凡全国公安机关未军管的,一律实行军事管制”。文件下发后,大批军人浩浩荡荡开进公安机关,95%以上的公安干警被集中下放农村改造。一直被称为党的刀把子的公安机关,像解放初期国民党的警察机构一样,被解放军接管。
在砸烂公安机关的两年多时间里,全国有3.4万公安干警受到打击迫害,其中被打死1200多人,伤残3600多人,被捕判刑1300多人。公安部5位副部长被捕,政治部主任隔离审查;罗瑞卿、谢富治的老搭档、二把手副部长徐子荣被捕后被迫害致死;未被逮捕的副部长刘复之、于桑在军人部长李震1973年10月20日自杀后,涉嫌被监禁。公安部正副司、局长49人中,有43人先后被打成叛徒、特务、历史或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死不改悔的走资派。
上海市公安局被砸烂后,有2980名干警受到残酷迫害,有78人被迫害致死,96人致残。全国203位公安厅、局长,所有的人都被审查、打倒过,有45人坐过牢,自杀、死在监狱里17人。
在这种混乱下,自身难保的公检法,已经顾不上赵金阳这种小流氓了。
除了背负重案的犯人,轻罪的嫌疑人多被就地释放。
赵金阳得以被释放回家,被身为保安干部的大哥打了一顿。
光打也不是办法,大哥又托关系,在自己的工厂给赵金阳找了份临时工。
家人知道赵金阳的本性恶劣,希望有个工作能忙一些,他就能不去做这些下三滥的脏事。
随后4年,大哥一直盯着赵金阳,一步也不放松。
由于被看得太紧,赵金阳大体还算老实,至少表面上没有乱来。
1970年,身为保卫干部的大哥也被下放到农村劳动。
失去大哥的管束,赵金阳顿时肆无忌惮了。
他的爸爸是船员,常年跑船不在家,下面两个弟弟年龄较小,还在上中学,母亲是家庭妇女,都不敢管他。
在1970年7月,赵金阳再次因偷窥女厕,被群众抓住,拘留了2个月。
刚刚释放不到半个月,他又在家门口抱起一个三四岁小女孩,脱了她的裤子猥亵。小女孩事后告诉爸妈,邻居恼怒的报警,赵金阳又被抓走拘留15天。
在1971年,赵金阳突然在陌生女人面前脱裤子,裸露下体,被扭送到派出所拘留1个月。
可见,赵金阳劣迹斑斑,还明显对幼女有兴趣。
这边,在赵金阳携带匕首的刀把上,警方发现有凝固的人血。
另外,之前一个女受害者,被歹徒残忍撕咬过,身上留下一个完整牙印。经过同赵金阳的牙齿记录比对,完全一致。走访赵金阳的工友,确定那辆破烂自行车是赵平时所骑,可能是偷来的。
由此可以确认,赵金阳就是连续奸杀女童的凶手。
确定这家伙是真凶以后,专案组倒不怕他能逃多远。
赵金阳阴毒邪恶,却不是社会上混的流氓,缺乏外逃经验。
况且文革时期有严格的户籍制度和配给制,没有组织上介绍信和全国粮票等必需品,普通人简直寸步难行,根本没有办法隐藏自己。
专案组认为,赵金阳绝对逃不远,十有八九还在本市。
他走的时候带走了一些钱和粮票,估计最多坚持二三个月而已。
另外,赵金阳这人狗改不了吃屎,恐怕还会顶风作案。
于是,警方加大了巡逻力度,还将赵金阳的照片,发给了每一个民警和巡逻民兵。
果然,1972年4月,恶魔再次出动了。
30多岁少妇下班回家,有个矮个子男青年,突然从小巷子冲出来,对着她怪笑。
少妇抬头一看,发现男青年竟然没穿裤子,裸露着下体。少妇受惊后尖叫,男青年急忙逃走。
他没走多远,就同几个闻声赶来的巡逻民兵迎面遇上。
民兵们眼尖,立即认出这就是通缉犯赵金阳。
于是,民兵们四面包抄,大声呼喝,几个路人也赶来帮忙。
赵金阳见四面八方都是人,慌不择路的跳入一条臭水河内,被民兵们拖上来生擒。
专案组立即对赵金阳突审,他却胡言乱语,不承认杀过人。追问他为什么从学习班逃走,
他先说是怕被冤枉顶罪,又说是被学习班的牢头殴打才逃走。
然而,赵金阳的罪证很多,很容易将其定罪,其实他说不说都一样。
赵金阳被捕以后,防止再次逃走,给他戴上了重镣。
由于证据确凿,赵金阳明白死路一条,稍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根据赵金阳介绍,他从青春期开始就非常变态,自己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从16岁开始,他就各种犯罪,最初是偷盗女邻居的内衣裤,后来发展到偷窥女厕、女浴室,公开裸露下体等等行为。
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变态思想越来越强,犯罪也逐步升级,不满足于这些小打小闹。
但是,赵金阳比较瘦小,比普通的女人还要矮一些。他的胆子不大,不敢对成年女人公开下毒手,怕斗不过人家。于是,赵金阳就选择没有抵抗能力的女童,作为自己的礼物。
他从16岁开始就不断的犯罪,绝大部分是猥亵或者强奸,也偶尔伴随着盗窃和抢劫。
赵金阳认为自己作案长达9年,一共高达108起,曾经7次被抓捕,是个惯犯。
之前的案子多是一些猥亵和强奸,由于受害者多是幼女,大部分家长为了孩子将来的名誉,都选择不报案。
而被捕的几次,赵金阳都被认为是猥琐的小流氓而已,通常短期关押就被释放。
最后几次被捕时,赵金阳已经背负了多条命案,却因为公检法被砸烂,白白的混了过去。
赵金阳作案时间太久,加上文革时期混乱,很多案件已经无法考证,最终认定了38起。
这38起案件中,有10起是奸杀幼女案,搞出了人命,都集中在1970年到1972年2年时间。
至于赵金阳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自认为就是性变态,同正常人不同,迟早会被枪毙,只是时间问题。
赵金阳这种变态狂并不罕见,罕见的是他做了108起案件,才被锁定是真凶,感谢阅读

来自:掌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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